第十章 有钱了【求收藏】
余鑫告别了刘玉,便朝着东边离去。刘玉给了他一份地图,是天翎帝国的地图,还告诉他说,在这里往东边走,着地图上的标记,不久后就会到达一个名为隆蒙之森的地方,那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森林。那里元兽数不胜数,其中不凡高阶元兽,不过那个地方很是奇特。在隆蒙之森外围几乎额都是低阶元兽,而在越往里走,元兽的阶级也就越高。
刘玉告诉他,
在哪里比较适合猎杀者猎杀元兽。
而且,据说在隆蒙之森里面有着天兽般的存在,天兽可是相当于人类之中的元尊级别的强者。甚至还有更强大的存在。天兽那可是有达到六阶甚至是七阶的超级存在。越往里面甚至有圣兽甚至神兽……
但不知为何,这里虽然有这无比强大的元兽,但是却好像都有这自己的领地,谁也不会去侵犯谁?
正因为如此,这里便成为了众多猎人,的目标,在这里扑杀元兽,只要根据自己的实力,进入一些不同的范围,一般就都不会遭到什么不测。当然,有的人也会成群结对,组成一些猎杀团,去扑猎元兽。
余鑫莫约敢了半天的路,终于是看到了那隆蒙之森的一个轮廓。那可不是一般的大啊!光一个轮廓,就是看不到边。真是不知道这隆蒙之森是个什么东西……余鑫听刘玉说隆蒙之森的庞大,但当看到这庞大的规模,也是忍不住咋了咋舍!
在隆蒙之森东、南、西三面都有着一座城市,而余鑫则来到东边的一座城市,这座城市的规模不是很大,当然是不可能有隆蒙之森那般庞大,像这种规模的城市可能几百个才能及得那庞大的森林吧!
余鑫有点近视,在远处虽然能看见那城市的轮廓,却不知是什么城市。虽然看不清楚,但他也没有把眼镜拿出来,毕竟这路上也有不少行人,若是上别人看见自己奇特的装束,他人会怎么想,他这样想着,看了看自己的穿着,还穿这一件特步的衣服,一条牛仔裤,一双贵人鸟的鞋子,别小看了这一身装束,那是可差不多花晃了他的全部积蓄,让他痛心不已……
到了这座城市的城门口,抬起头,看了看那城门口挂挂着的几个大字:钵基城。
这里的守卫一个个高大威猛,给人一种压迫感。
余鑫也没有多做停留,径直走进了城门,守卫见余鑫穿着怪异,还以为是什么巨头,在余鑫路过时,恭恭敬敬的给他打招呼,这样,还把余鑫给下了一跳。
进入城里,余鑫四处逛了逛,本想找一家客店稍做休息,但有时因为余鑫身无分文,却只能干望,眼巴巴的望着。
“唉。”叹了一口气,“妈的,还真是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啊!走到那儿都一样,在以前那个世界就这样,有钱什么都好,没钱就完了,没想到,在这同样也是这样。”
余鑫现在才是那个后悔啊,刘玉先前给他钱,要什么男子的风度,现在好了。余鑫百般无赖之下,在身上摸了摸,看了看那块五阶元晶,想把它买了,但又觉得可惜……那可是五阶元晶啊,元晶可以助人修炼,修炼什么属性的人就可以吸收什么属性的元晶,元晶等级越高,能吸收的能量也就越庞泊。
就在这时,他手不自觉的在眼镜盒上摸了 摸,顺手将起拿起来,“咦,怎么回事!竟然沉甸甸的。”他打开看了看,“哇塞!发了。”因为他看见自己的眼镜盒里,除了那一副眼镜外,居然装满了金币。
“唉,这下吃饭不用筹了。”兴冲冲的走进客店,点了几个那店里的特色菜,吃过后,结帐时让他吃了一惊,在盒子里总共就几十枚金币,就吃这点菜就几乎花了一半。唉,这地方的金币怎么就那厶不值钱啊。
要是这金币给换成人民币的话,那得知多少钱啊!十万,百万,甚至是几千万,那可以买多少东西啊!
在客栈定了一间比较低廉的房间,第二天起来,去买了两套符合这个时代的服装,两套服装皆是盐白色,转在身上显得特别精神,“嗯,还不错。”
余鑫换好了一套和这里差不多穿着的衣服,整个人也总算是可以避开那些异样的目光了。以后,终于可以挺直腰杆儿做人了。
余鑫看了一眼那盒子里,快要铧光的金币,忍不住有点痛心,还以为金币有多值钱呢。没想到在这鬼地方金子一点都不值钱。
“唉,没想到啊!
呵呵,还真是前到用时方恨少 啊!”,
余鑫嘀咕着回到客栈,一进到那低廉的客房里面,余鑫躺在床上。拿出那装着金币的眼镜盒,把金币全都倒了出来,“夷,这是什么,”拿出来看了看,“唉,原来是是一张字纸条啊。”把纸条衽在一旁,继续数他减得飞快地金币,那可是让他痛心啊。,
,把金币收好,目光转向那旁边的纸条,顺手拿过来看一下。
纸条上写这一些汉字和一些在这个世界使用的语言,两种文字,余鑫一愣,这显然就是刘玉给他的留言。
余鑫看了看上面的写的字。随即欣慰的笑了笑,呵呵,早就猜道这一定是那妮子给我留得,还没想到她这么细心。
纸条上面这两种文字,汉字的部分写着:呵呵,余鑫,或者应该叫做余鑫哥哥,这段时间多谢你了,谢谢你这段时间一直陪着我……嘻嘻,这是你教我的文字哦,嘻嘻,写的还不错吧,以后我们有缘再见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是一个负责人的好哥哥,我也早就猜到,你过一段时间就会离开,如果我直接给你钱的话,你肯定不会接受,所以我才暗中把钱放在哥哥那个盒子里,你不会怪我吧?我也是为了你好!在这个世界,没有一点钱的话,那可是很难生存,虽然说钱并不能代表一切,但也是相当重要的。
“哈哈哈,这妮子竟然想得这么周到。这字也写的太好了点吧!都超过我这师傅了,唉……”余鑫幽幽的说道。
是啊!钱的却很重要,的要去找点钱来花花啊!
不过,余鑫到是听说卖元晶相当的赚钱。
据余鑫的了解,在这座城市西面,有一个叫做隆蒙之森的地方,在那里可以去猎杀元兽,其元晶可以去悦换一定的金币,当然,等级越高的元晶,价格也会越高,一些高级的元晶,甚至可以算是无价……
听说这些,余鑫在第二日,便起身前往这座城市西面,在那里有一个集合点,一些猎杀者在此招集人手,一起进去隆蒙之森猎杀元兽,组队一起进去,战斗力必然会有所提高。
由于这里离麽提城并不是很远,所以没走多久,便到了目的地,在这里众多的人流,放眼望去,只看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头,余鑫看了看,这里有的实力极强,有一些人,他根本看不透,但这里,也并不是只要比他更强的人,也有一些气息和她相仿,还有一些甚至比他更弱的人,也不是没有。
余鑫到处逛了逛,想要去参加一些猎杀团中,无奈,那些人实在是狗眼看人低,嫌余鑫实力太低,不肯收他。余鑫只得无奈叹息,“唉。实力啊!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没有实力,就连这种地方都混不下去……
余鑫想到,要是他们都不收以自己,难道还要自己去那种地方吗?
就在余鑫这般想着时,突然看见远处一片骚动,由于好奇心的驱使,余鑫忍不住过去看了看。在余鑫走近时,隐隐听到“打死他,”的喝声。
余鑫挤进这人群,看见里面一个人正抱着头,被一群人殴打。他们明显以多欺少,那人群中被打的人,也是怒骂道:“你他妈的,你们别给我仗势欺人,抢我东西还要打老子让你们吃不了兜这走。”余鑫一听便得知,这情况,明明就是那群人仗势欺人,但这围观的一大群人,一个个都是幸灾乐祸的样子,像是在看好戏般,没有一人出面阻拦,当余鑫看到这一幕时,不禁眉头皱了皱,“果然是人心险恶啊,呵呵,人就是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余鑫心里暗中想到。作为一个有这侠义心肠的人来说,见到这种事,自然是要拔刀相助了,他在心里暗中想了想,待会我救了他,这群人,我肯定是打不过,等他们,停下不在对其出手时,便带着他飞跑,老子打不过,还逃不掉吗?
“喂、喂,你们该老子住手。”那些打手,见有人来管这种事,也微感诧异,转过头:“对着余鑫嘿嘿的笑道:“呵呵,小子,实像的话,最后给我在一旁给老子歇凉去!”那打手这话自然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嘲笑,甚至有一些人暗骂余鑫傻瓜。余鑫倒是管不得这些。对着那打手笑着说道:“呵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不行了吗?”说着说,边走到那被打之人身旁。
这时,那其中一个打手哈哈的笑道):“不错,小子你的确是很有胆识,挺有魄力的,嘿嘿,不过,今日我想,你应该要为你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点代价。”那打手的话还没说完,余鑫便拉起那被打之人朝远方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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