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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拂了拂衣摆,神情似笑非笑,好像没有看到围着胭脂的那一群人都关切地看了过来。
明明他没有恶意,不然以他的身手,那想一睹惊艳的魏公子还能从地上爬起来吗?可为何就是觉得,他的眼中射出了寒意,不是伤人肺腑的极地冰寒,而是六月炎夏的一泓冰水,就算是寒意,也让人很舒服。
想到这儿,行云的眉头皱得越发地紧了,还真的是……妖孽。
转身走开,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话:“简某自幼眼疾,畏光。”
这个解释,他应该解释过很多遍了吧?难得这样的人还会费心再去解释一次。也许,他不是她想得那样的呢?想一想,如果是她行云,遇到这种状况,不说是恼羞成怒,也一定会再也不与那人交一言。也许,是他习惯了这种事情了吧?忽然,有点同情他,长了那么一张脸,除了招惹麻烦,还能有什么用?可……在招惹麻烦的似乎正是他自己吧?
“暗卫不是端茶倒水的,这样的话,还要我说几遍?”低声言语,何惧拦下了要去拦舞者的两名手下。
“可……那人……”
“那人身手不凡,我知道。”
“程公子……他……”另一人又迟疑说道。
“程公子醉了,我也知道。”
“那……”终究是不放心,虽然头的权威不容质疑。
“他没有恶意。暗卫只有在主子有危险的时候,才能出现。何况公主殿下从不是你们以为的弱不禁风。”他倒想看看,看看这位冷宫中长大的公主,被太子殿下视如珍宝的公主,该怎么去应付那么一个尤物。训练结束后,原本以为会成为太子的侍卫,没想到,会被太子指派给一名公主当保镖,心里不是不憋屈。可一向提起皇室满是谦恭的羽林军统领大人,他的父亲,难得地不那么谦恭地说道:“老岳家的女儿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跟着就跟着呗,且看着吧。”
“可……”还没说出的话生生咽了下去,头有点生气了吧?
听到渐近的脚步声,咚咚地踏上了楼,在二楼没有停,直接上了三楼,在门前有那么一霎迟留,一霎那后就推开了门。
就知道是他,行云去看小红炉跳动着渐渐熄灭的火焰,还以为暗卫有多厉害,竟然就这么让一个讨厌的人进了她的雅间。
“暴殄天物了,这坛女儿红怕是比姑娘你的年纪都大,还……弄脏了我的地面。”好像这么大的屋子,两个大活人,他都没看见,光光看见了那地上的酒渍。
“是么?原来是公子你的屋子?真是……看不出来。”早知道是这人的屋子,怎么也不会进来了。
“姑娘,你看不起我?”慢慢地走近了,用口轻轻一吹,小红炉里的火焰跳动了一下,然后就灭了。
行云没有说话,把视线从红炉移开,看向窗外,果然,暗卫就在堂下,还装作调戏胭脂的样子,这么把这人放了进来,就是故意的,竟是故意的。子瞻让他作了自己的暗卫头领,他心中的不平就到了这地步?
“公子要怎么做,与我这三世旁人何干?”好像不说话,就会被这诡异的气氛憋死,行云还是开口了。
“果然是瞧不起我。不过,姑娘深夜不归,和程公子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还饮酒为乐。瓜田李下,实在不能不让人遐想啊。”
“是么?程锦的为人已经到了让市井小人怀疑的地步,实在是玷污了程府家声。”行云顿了一顿,“还是说公子你小人之心,眼睛不干净,看谁都是脏的?”
“那以姑娘之见,程公子是什么样的为人?靠着父辈的关系,谋得军前效力,竟是君子所为?还是说,凭着东宫的爱宠,攀上了云老将军这棵大树,是君子所为?”
行云先还不在意,听到“东宫的爱宠”这几字,不由得转过头来狠狠地盯了那人一眼。
“公子没喝酒已经醉了不成?”
“难道姑娘不知道,整个长安城都在猜测东宫有龙阳之兴,不过是不敢说出来而已。”
行云冷笑道:“那是谁借给你的胆子?你就敢这么胡说?”
“简某没有别的好处,偏偏这胆子还是不小的。姑娘说我胡说,岂不成姑娘认得东宫?那东宫玉树临风,姑娘也只怕早就芳心暗许了吧?看来还是简某错了,姑娘心中之人不是程公子,原来竟是东宫。”说着轻轻摇摇扇子,轻佻的语调带着嘲笑。
该死的,明明是不热的天。行云平息下心里的怒火,悠悠看着楼下的暗卫,开口道:“公子的胭脂,要被别人带走了。”
“哦……”那人笑出了声,“连姑娘也认得她,是她名气太大了,还是姑娘太博识了?”
看出了行云的愠怒,还真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子,城府不够深,继续说道:“忘了自我介绍了,简某名笠,孤舟蓑笠翁的笠,是这家酒楼的少东家。”说罢,竟是恭恭敬敬,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一揖,随后抬起眼,一眨不眨地看着行云。
“名字不错,你父亲很有墨水。”好像,他礼貌了,自己就得敷衍一两句。
“多谢姑娘。不过简某的名字是娘亲取的,娘亲在九泉之下听到姑娘的赞许,也会开心的。”转眼又是一副玩世不恭。
“公子就真的忍心看老牛嚼牡丹,你的胭脂那一双丹凤眼可是要把这雅间望穿了。”
“牡丹不给老牛嚼,那该谁嚼?”
“牡丹本就不是用来嚼的。”
“是么?”学起行云的口气惟妙惟肖,“那我该把这青楼女子怎么样?把她当做观音菩萨供起来,一日三炷香?她有情于我,那是她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了行云身边
“你……哼,好……”
行云放下指着那人的手,蓦地恼红了脸,似乎和这种人生气也是掉身份的事儿。
“心太好了,不是什么好事。姑娘想是还没吃过什么苦头吧?天下除了男人,就是妓女最靠不住了。她的多情也就好哄哄你这雏儿罢了。”
“够了,你还有完没完。”吼出来后,果然舒服了很多。
“姑娘告诉简某你的芳名,简某就放姑娘走。”
面对直接的挑衅,行云平复了很多:“我若是说我没有姓也没有名,你信不信?不许我走!堂堂天子脚下,你胆敢动武?还是你觉得你有办法劝我留下?”
“不说就不说,何必生气?姑娘……你饿了吧?让客人饿着离开,实在不是酒楼的待客之道。”
在将军府什么也没吃,这么一说,不争气的肚子真叫了。糟糕的是,旁边的屋子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吱呀一声门开了,行云算了一算,是胭脂和那老头,咬牙道:“你是开酒楼的,还是开青楼的?”
“简某虽然薄情,可胭脂要用一下屋子,我怎么也不好拒绝吧?姑娘要是觉得不妥,不如姑娘自己去说。凭着姑娘这三寸不烂之舌,想是不成问题的。”
因为是三层,承载的不能太重,两间屋子中间只有薄薄的一层木板,这时,两个人不说话,窸窸窣窣的可疑声就传了过来。行云真急了,听到他说“三寸不烂之舌”更是恼火,和这种人斗嘴皮子有意思吗?
一声娇吟让行云全身一抖,起身就要走。
一站起,却听到哧地一声,手臂一凉,回头一看,半截袖子还被简笠握在手中,和自己胳膊上的纬已断,经还连。
简笠一脸笑盈盈:“姑娘不是很镇定吗?现在干嘛要逃了?这是惶惶长安,天子脚下,有什么让姑娘避之不及的?”
左手握住了刀柄,转瞬就抽出,子瞻让她习武健体,却在这里派上了用处。
黑柄霜刃,刀是旧刀,锋利不亚于任何一把匕首,轻轻一挥,袖子就被削成了两截。
手腕温热,是他的手放开了断袖,紧紧握住了她的右腕。袖子委顿于地,也像是在嘲笑她的徒劳。
那些暗卫,行云心中暗骂,他们明明能看见的,还在下面优哉游哉,
“放手。”转身,匕首已经横在了他的颈上。还嬉笑地和武术师父说,干嘛要教她这些保命的招数,在这儿派上用场了。
“我要是不放呢?”
“你可以试试,试试这把匕首够不够锋利。”
“锋利,当然够锋利。程公子贴身佩戴的玄英怎么会不锋利?难道我还是看错了,或者是,程公子对你有意,你对太子有心,而太子对程公子又……”
“住嘴。”匕首的霜刃贴在了简笠的脖子上。那白皙的脖子被凶光一照,也有了几分诡异。
“好,我放……”好像颈子上搁着的不是吹毛断发的玄英,语气还是笑笑的,好像无理取闹的人是她一样。
右手的力度一松,心里的紧张下去了几分,却又听那人说:“简某放手了,姑娘怎么还不放?莫不是对简某有意?”
“做梦。”
辖制着,以尽量快的速度移动到门前,用右手打开了门,立马就冲了出去,几乎是落荒而逃。到了楼下,还不住地喘气。
该死的那几个暗卫,还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了,零零散散地坐在各处。
还来不及去质问,一个白色身影就拦在了前面:“姑娘,小心脚下。”
就知道是他。
“轻功不错,大庭广众之下,你还想做什么?”
“不敢不敢,听自己碰过的女人和别的男人亲热也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儿,哪怕,她是个妓女。这是我开的酒楼,我不能下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