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漠至热迎残泪,二犯难初见残阳

东漠至热迎残泪,二犯难初见残阳

暮雪看着茫茫的沙漠更觉得自己的孤独,这种孤独不仅仅是因为墨雨轩,而是自己的穿越。看到暮雪的情绪不高,残泪更是变得方子的逗暮雪开心。带她骑骆驼,有时,风和日丽,残泪就带她享受温和的阳光,给她讲笑话,只要暮雪高兴,残泪就很开心。

一路走走停停,遇到沙漠中的客栈,残泪怕暮雪体力不支就休息一两天,顺便补充一下淡水,和干粮,与他们一路同行除了残泪的贴身侍卫无为,还有的都是追随残泪多年的武士,他们虽然穿着普通商贩的衣服,只不过是残泪不想太张扬,遇到强盗,个顶个都是高手,只是,这么多年,往来于沙漠,还没遇到过打劫的。

一入东漠,残泪的驼队就平安大吉,东漠的百姓们都很爱带残泪,残泪在他们心中就像太阳的存在,是他们得以衣食无忧的依托,残泪就似神的化身,又因残泪生性温和,从没有王爷的架子,所以百姓们都和他亲近,在东漠,残泪的威望极高,甚至超越了东漠的皇帝,莫残阳。

越接近东漠的国都,也渐渐的繁华起来,只是,这的人由于环境恶劣,整天风吹日晒的,皮肤都土黄,又黝黑,加上,沙漠里本就缺水,所以,沙漠的人非常爱护水资源,从不浪费,人们悠闲的在街上溜达,也有许多的小商贩,但和北墨的都城比起来,就显得小气了许多,甚至都比不上北墨比较大的一个郡。

整个城市给人的感觉,都是土黄色,房屋啊,高高的土墙啊,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是土黄色。人们穿的衣服颜色也很单调,只有偶尔有年轻的姑娘们穿着大红的衣裙,其他上年纪的老妇都是灰白色,或是土黄色,男人们基本都是黑色的长衫,暮雪觉得这就好似一个古老的部落,落后又封建,人情却浓厚,淳朴,但总觉得少了什么。是色彩,这只有几种简单的色彩,

倾城的车队刚进都城,就被威哥水泄不通,大家尖叫着,欢呼着,所有人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有人高呼,“王爷回来了。”

“王爷辛苦啦,王爷今晚到广场来吧,大家给王爷接风”

“王爷,这次多呆些日子吧。”

残泪一一和他们招手,不时微笑点头示意,看到大家这么高的热情,暮雪也不知不觉被感染了,残泪不好意思的看着暮雪说:“他们太热情了。”

说着,脸微红的讪笑着。

暮雪说:“你们的子民好友善啊,没想到你的威望这么高。”

残泪沉默,却接着问道:“暮雪。你以后再这生活,你会喜欢这么?这里不比北墨,繁华昌盛,大漠的生活单调枯燥,我只怕委屈了你。”

暮雪笑着说:“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切都还好。”

残泪把暮雪搂在怀里,用头摩擦着她的头,这一刻,等了好久,暮雪窝在残泪温暖的怀抱里,思绪万千,遥想当年,和残泪初次相识,在漠离山庄偶遇洁皋宫老人,如果听老人之言,和残泪在一起,现在真的会很幸福,至少残泪给她的是唯一的爱,而墨雨轩也许很爱她,却始终徘徊在众多女子之间。

只可惜,她先遇上了墨雨轩。所以,她无法给残泪所有的爱,他们的爱情。永远隔着个墨雨轩,暮雪很矛盾,她不能全身心的给以,那样会伤害到残泪。思到此,暮雪内心彷徨难定,然她只是个弱女子,她太需要一个坚实的臂膀来依靠。而现在,也只有残泪可以依靠了。既来之则安之,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终于,在两边百姓的簇拥下,残泪的驼队象蜗牛一样的挨到了皇城脚下。

东 漠皇帝莫残阳。带领众百官在城门相迎,一应宫中礼节之后,皇上双手抱住残泪,说道:“皇弟,一路辛苦了,皇兄早就备好了酒宴,你我兄弟快一年没见了,这次多多陪陪皇兄。”

说完,爽朗一笑,残泪低声附和着回道:“皇兄,这次,臣弟有可能在东漠常驻了,以后就好好陪陪皇兄。”

莫残阳一听,脸色一囧变了又变,说道:“好好,有贤弟帮衬着,为兄也省了好多心。早就盼你回来。可你小子野惯了,为兄怕你不习惯了。”

坐在车上的暮雪,透过车帘,初见莫残阳,一身明黄的皇袍,身材修长,丹凤眼,鹰钩鼻,处处透着精明,与残泪的文质彬彬相比,自有一股霸气与威严,也许这就是真命天子的王者之气。残泪和皇兄客套了几句,便很自然的一掀车帘,伸手扶着暮雪下车,和暮雪介绍到:“雪儿,这位是我的皇兄,东漠的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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