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失踪案中篇
墨云明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岩洞里,身边还坐着一个惊慌失措的漂亮少女,目光呆滞,看起来也是一个受害者,从衣服的褶旧来看应该比自己抓来的时间长,除此之外他还没看到任何人,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被带到这里的,墨云明站起来想找找出口,以防备逃跑时用,看来看去,就只看到岩洞上方有一个窟窿可以出去。
“她要来了,她要来了”那个少女害怕的说,接着浑身发抖的说“我不想死,我不想死,”,看起来很恐惧。
墨云明走过去抱住她,拍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那个少女一把推开他,站起来向四周跑去,不停的拍打着岩石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你想要什么,我爹都会给你的,他会给你很多脸,很多很多”说完就绝望的哭了起来。
“是吗?呵呵呵呵,我不用他给,我可以自己去拿”稚气的女声说道,却未见人。
墨云明听后只觉得头皮发麻,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忽然感到有人在摸他的脸,渐渐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的少女,只是面容被火烧的疤痕覆盖了,显得有些恐怖。
那个少女边摸墨云明的脸,边惊叹说“哇,哇,你是个男的都这么好看,”。
墨云明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不怕这个非人非鬼的怪物,可能是到地狱里见多了吧,少女见他丝毫不怕自己,感到有些奇怪说“你为什么不怕我,为什么没有一副嫌弃我的样子?”。
墨云明反问道“为什么要怕你?,又为什么要嫌弃你?”。
少女咬咬手指思考了一会说“因为大家都这样,所有的妖怪都嫌弃我,所有的人都怕我,只有妖王哥哥一直保护我,可他最近太忙了,大家又来欺负我了”停顿了一下又有点开心的说“小蛇告诉我只要我变好看,大家都会喜欢我的,说不定还能做妖王哥哥的妖后呢,嘻嘻”,说完就露出了幸福的表情。
不过在墨云明看来那副表情很狰狞,墨云明想弄清楚情况,便问“那和抓那些女孩有什么关系,既然你是妖,那你可以施法把疤痕去掉啊”。
“谁告诉你我是妖啦”
“从你的话中猜的”
“嘻嘻,我是个半妖,我爹是个坏人,我娘生我的时候,现了原形,他就吓得叫来了臭道士,把我娘烧了,雪妖奶奶救了我,可那种火却在我脸上烧着,怎么都弄不灭,还是妖王哥哥出手弄灭的,可这疤痕却...”说完就抽泣了起来。
墨云明不知道怎么安慰妖,就抱了抱她,对她说“没事没事,我也很招人嫌的,好多人想看我被五马分尸呢,我死了他们比过节还开心”。
妖怪少女慢慢从墨云明的怀抱里离开,擦擦眼泪说“你这么好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讨厌你呢”。
“因为我杀了很多人,很多很多人”墨云明有些悲伤的说。
那个天真的半妖少女看着墨云明似乎理解他的悲伤,施法从墨云明的眼睛里看到了地狱,只有地狱,其它的都是空白。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看不到你的心,难道你没有心吗?”半妖少女难以置信的问。
墨云明回过神来,点点头又摇摇头,他自己都不知道冥王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而且有时候居然会感觉自己不是墨云明,每次想回忆什么的时候,胸口的灼痛就来折磨自己了,所以从自己清醒到现在一直都是处在半蒙的状态。
那个在角落里发抖的少女,突然像疯了一样扑向半妖少女,嘴里还说着“丑八怪,丑八怪,你快杀了我呀”。
墨云明原以为那个半妖会真的把那个扑过来的女孩杀死,可没想到半妖竟然毫不反抗,任那个女孩疯打,还像姐姐一样抱住她。
墨云明完全呆了,倒是那个让人感觉稚气的半妖却冰冷地开口说“今天我突然不想杀人了,我知道你是来抓我的,可你不是道士也不是神,你和你的人根本伤不了我,而且他们也不会找到你,最后你还是会被我杀死,就像那些女孩一样,我会把你的脸剥下来当成我的,这样我又会被大家喜欢啦,只是我已经不是我了而已”。
那个女孩在半妖怀里竟然慢慢的睡着了,半妖把女孩放好,没心没肺的笑着对墨云明说“你肯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不杀了她吧,嘻嘻,看到今天心情好,我就和你说说吧,我感觉你和我挺像的,虽然你很好看”。
那半妖又恢复了稚气指着那个睡着的女孩说“她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可当我看到她手上那个玉戒指后,我就想看看她是谁,在她的记忆里我看到了一个很慈祥的男人,后来我还看到那个慈祥的男人拿着我娘的画像哭,哭得很伤心,那画像里的人真的是我娘,雪妖奶奶给我看过,一模一样,那个玉戒指我娘也有一个,雪妖奶奶把它给了我,让我把它摔碎,因为那是那个坏男人给娘的,可是为什么那个男人又要对着我娘的画像哭呢,我不懂,他为什么还那么疼爱姐姐呢,明明姐姐也是娘亲生的啊”,说完之后又看了看那熟睡的女孩。
墨云明听后有些感伤的说“也许你的父亲是真的爱你娘,只不过在你娘生你的时候显了原形,他一时惊慌,就做了错事,等他清醒过来,他就后悔了,他把来不给对你的爱全部给了你姐姐,所以他才会那么疼爱你姐姐”,这也是一种安慰。
“嘻嘻嘻,真的吗?”半妖听到墨云明说的话似乎很开心,接着说“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如果你杀了很多人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对吗”。
墨云明不知道怎么回答,心里只希望白日他们能找到他,然后好好把这件事解决,那个半妖说起来挺可怜的,可杀人的罪业不是靠可怜就可以抵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