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第三章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在张建伟成为孩子王时,身前身后都跟着一群小屁孩。就连沈家的两位公子也心甘情愿的鞍前马后的追随左右,其中七岁的沈百合,更是像一块膏药似的粘在张建伟身上。怎么甩也甩不掉,美名其曰张建伟肚子里的蛔虫。

七岁的沈百合,人如其名,长得恰如一朵美丽洁白的百合花。粉嫩质朴的脸上,常常挂着鼻涕和傻笑。

眼神之中尽是对张建伟的崇拜之情,并且习惯性的把张建伟和书中的大侠联系在一起。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可以嫁给这个,帮助自己擦鼻涕的男人。从此成为大侠夫人,行侠仗义,和他走遍天涯。

“我想嫁给你,建伟哥哥。”沈百合羞红着脸,双手捏着裙摆,紧张地说。

此时她的心里就像小鹿乱撞,这种感觉既奇妙又美好。

“可我懒得娶你......”张建伟耿直的说。

“你替我擦了鼻涕,你就要对我负责。”

“我也替旺财擦过鼻涕,要不对你们俩都负责吧。”

“建伟哥哥,你真好。”

从那以后,在西龙州里,沈百合和沈家的店铺一样,有张建伟的地方,十步必达。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这就是初恋,写尽千山,落笔是你。望尽星辰,梦里是你。三分月色,气氛是你。书尽泛黄,扉页是你。繁华落尽,枕畔是你。行尽千山,尽头是你。千山万水,归处是你。

......

时间飞快,日月如梭。

光阴不负赶路人,一转眼,疏忽之间,十年过去了。

这一年张建伟十九岁,曾经的小诸葛,孩子王,大捕快转眼之间也已经变成了一个俊秀翩翩的少年了。眉目清秀,貌若潘安,高挑的个子,邪魅的一笑。拈起兰花指的动作,妩媚过女子。

张建伟站在桥边,满心欢喜的在等待着一个女孩,一个自己小时候擦鼻涕,就要以身相许的女孩。一个紧张就会双手捏着自己裙摆,羞红脸的女孩。

不多时,一个身着粉色的女孩,蹑手蹑脚的出现在了张建伟的身后,但是耿直的张建伟却毫无察觉。还在呆呆傻傻的,满心欢喜的望着前方。

突然之间,一双纤纤玉指,轻拢上张建伟的眼眸。

一个悦耳的声音,言语间温柔的说:“建伟哥哥。”

张建伟在这一瞬间,突然感到了一股,麻麻酥酥感觉。

美妙。妙不可言!

还没等张建伟反应过来,一个冰清玉洁的身躯,便扎入了他的怀抱。

美妙。妙不可言......

从前的那个懵懂的小丫头,现如今已经是一个婀娜多姿,亭亭玉立如百合花一样美丽,气度不凡的美少女了。

“百合妹妹,我好想你。就像久旱盼甘露,他乡盼故知,雨后待彩虹。可是我的爹爹,非不让我出来,说我没有武脉,无法练真气,修武道。”

“百合妹妹,你都不知道,他非让我将《夜歌行》看完,背诵完毕。不然就大门紧锁,让我在园子里煎熬。”

“你都不知,那玩意有多么难,可是再苦再难,也无法动摇我想你的心。所以我背了三个多月,方才成功。”

“建伟哥哥,真的是辛苦你了。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沈百合有些脸红,“亲自去找咱爸,他一定放你出来。谁也不能把我和建伟哥哥分离......”

张建伟听了之后,搂着怀中的沈百合,偏歪头,邪魅一笑。双眼像鹰勾般,暧昧的瞧着沈百合,沈百合的脸上又飞来了,几朵红晕。

然后有些嗔怪地说道:“建伟哥哥,你坏。人家讨厌你,讨厌你。”

“我坏?有多坏?难道会坏到光天化日之下,将百合妹妹掠走。然后偷偷的洞房,然后你在我怀里喊着,‘讨厌,建伟哥哥讨厌。’嘿嘿,是这样吗?”张建伟一脸龌.龊的笑,对着沈百合挑逗着灵活的眉毛。

沈百合一脸的幸福之色,但是还是害羞的挣脱了张建伟的怀抱。

“好啦,不要闹了。我们去那片树林里散散步吧。”

“遵命,我的‘公主陛下’。”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盛夏,碧绿的青鸟在苍茫的树上,浅声低吟。清脆婉转的鸟鸣声,在深林里宛若天籁。雪白的兔子,木讷的咀嚼着青草,遇人不惊。当然了,更为惹人注目的是山野清溪旁边,俯颈饮水的麋鹿。

沈百合对这里的了解较少,究其原因是沈家为大家氏族,对女子的掌控异常严格。尤其是长大后,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所以作为东道主的张建伟,不免要介绍一番。

毕竟佳人相伴左右,又岂可辜负了时光。

“建伟哥哥,你为什么不拜我爹爹为师傅,学习经商呢?”

“他很有钱吗?”

沈百合不屑的瞥了一眼张建伟,骄傲地说道:“我爹爹是燕国的首富,他开的店铺,比你吃过的盐都多。难道还高攀不起你。”

张建伟贱贱的说:“我的岳父是燕国的首富,难道我还要奋斗吗?我可以入赘沈家,只要沈大小姐喜欢。”

“你好贱呀。”

“那叫细腻!”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林间,两个开心的傻瓜,澎湃的憧憬着未来。

“建伟哥哥,那你今后打算干什么?”沈百合问。

“我不知道,但是我会去寻找。其实我从小到大,都向往这着成为一代大侠。”张建伟壮志凌云的说。

“为什么?”沈百合疑惑。

“因为我记得你小时候,和我说过想要和大侠一起云游四方。那我就努力,变成你喜欢的样子。”张建伟目光坚定的说。

紧接着,张建伟又拿出了一个盘子。澄黄的盘子,上面点缀着不太明显的太极图案。

“这是什么?盘子吗?”沈百合更加疑惑了。

“不,这不仅仅是一个盘子。这更是我的老师,我的智慧源泉。我将依靠它,参悟武学,然后成为一代大宗师。你要是厌倦了生活的云,我们就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张建伟豪气冲天的说。

“就凭这个盘子?”

“没错,以前我不知道这个是好东西,才把他当做旺财的狗盆,现在想想真是暴殄天物。”

沈百合突然脸色阴沉,迷之微笑地看着张建伟。张建伟不知道怎么了,反正觉得后脊背拔凉拔凉的。一种男人的第七感觉得不对劲,但又不知道做错了什么?

“建伟哥哥,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

沈百合甜甜的看着张建伟,娇憨的请求道。

张建伟一时间,感受到了一种叫作恐怖如斯的感觉。

“好呀,百合妹妹。”

“那好,我给你五秒时间,你先跑。然后人家,在追你,要是人家追上你了,就小拳拳捶胸口好不好。”

张建伟愕然了......

“那就是答应了,哥哥真好。”

5!

4!

3!

2!

1!

“给老娘纳命来!阿伟!”

张建伟看到怒发冲冠的沈百合,知道自己惹事情了。但是究竟错在哪里,他却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女人真的是太奇怪了,万般风情流畅转换。

一个身姿曼妙的粉色少女,如翩迁的蝴蝶。浮光掠影,脚踏草尖。轻工好生了得,姿态好生迷人。只不过前方的张建伟,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亡命奔逃,企图摆脱一个愤怒后的女子。

但是,天道好轮回,生而为人,男人放过谁。

沈百合一把就住了张建伟的后衣领,温柔的轻轻的点了三拳头。张建伟在吐出一口鲜血之后,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自己错在十年之前,把她和旺财相提并论,概念的混淆便是张建伟所犯的错,敷衍的错。

他们就坐在草地上,享受太阳一点点慢慢沦落的感觉。火红的落日,静谧的树林。

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时间就在此刻变得好美。

沈百合满脸沉醉,眯起眼睛说:“我想要一份简单的爱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同享受每天清晨的阳光,微风,雨露,黄昏。”

“可拉倒吧!你这千金大小姐,还能日出而作呢,要我看是日落而息差不多。”张建伟听完之后,龇牙咧嘴的笑了起来。

沈百合一拳,仅仅一拳。

“你没有什么想要对我说的?”沈百合黑沉着脸。

张建伟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看了看她的脸,心一横,不管雷劈了。男子汉大丈夫,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怂点不就完了吗?

“百合妹妹,你是我春天的风,夏天的雨,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看似乎无联系,实则妙不可言。”

随着天色逐渐变淡,夕阳逐渐西沉。

沈百合下意识的把头靠在张建伟的肩上,双手紧紧的搂住。

“建伟哥哥,我可以把你搂住,但是,时间我却无法搂住。”

“不用搂住时间,搂住我就行了。我们在一起就是要与时间为敌,留下我爱你的记忆。”

沉默了一会,沈百合还是幽幽的说:“建伟哥哥,我明天就走了,要去齐国的拜月学院上学了。”

“嗯。祝你前程似锦。”张建伟也早就知道了。

两个人心里都酸酸的,毕竟一起生活陪伴了这么多年,如今就要分别。下次再见,谁又能肯定是什么时候。

哎,天下哪里有不散的宴席。

临走的时候,张建伟给沈百合梳了头发,并且将梳子送给了她。

“我希望那个十八岁梳头的是你,八十岁梳头的还是你。建伟哥哥,回来之后我要嫁给你!”

二人含泪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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