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混混佣兵团

第十一章——混混佣兵团

“要说他对我们,有所企图的话。也说不通,毕竟是咱们自己找上他的。”岚终于消化了先前的震撼,询问道:“剑英,你懂的真多。话说什么是魔王圣徒涅?”

剑英一掌拍在额头上道:“不是我懂得多,是师傅以前讲解幻月起源史时。你都在睡觉而已,所谓的魔王圣徒就是起源时代,投靠灭世魔王的右派分子。”

“他们投靠魔王后得到了魔王赋予的力量——魔法。魔法和御气力不同,御气力只是单一的能量体。而魔法威力更大,还有很多不同的属性。刚刚洛夫使用的就是火系的红莲之力,其他的还有水系的玉柱之力;风系的镰鼬之力等等•••••

剑英凝眉道:“就算是隔代遗传,可是却改变不了魔王圣徒的血脉。我不明白的是,良民村这么多村民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认识圣徒体质的吗?或者说你拥有这世上不存在魔法力,良民村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可疑吗?”

叶失云插嘴道:“只有一种可能,良民村根本就是魔王圣徒的后裔。”这句话一出口,就连叶失云也被吓了一跳。剑英则看着离忘川渡不远的地方,思考着什么。东方伦同岚完全听不懂两人在说些什么,不是东方伦和秋华岚一样不好好学习。而是墨仙所受术业为医术,其余的东西很少教导他的弟子。

岚,对于魔王圣徒的事虽然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却知道这个憨厚老实的洛夫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一直以来的目标就是拥有一群傻了吧唧的小弟。和两个美女相陪,从而干一番事业,洛夫正是他心中最合适的人选。

岚步履蹒跚的从小舟的船尾来到船头,将跪着的洛夫扶起。道:“洛夫大哥,你不如跟我们一起走吧!”你的身份早晚有一天会被发现,到时你便只能亡命天涯。更甚连累你的村民。”

众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岚要这么做!在幻月大陆魔王圣徒素来是被敌视的存在,任谁也不会想要和魔王圣徒扯上关系。岚娇笑道:“我要成立一个佣兵团,洛夫大哥也来帮忙吧!与其这样担惊受怕的过日子,还不如成为我的工具。从而实现你存在的价值。如何?”

岚的语气坚定而不容反驳,洛夫愣住了,剑英,叶失云包括东方伦也全都愣住了,从没有一个人将要利用别人的话。不加修饰的就说出口,良久,憨厚的洛夫道:“我不想连累别人,更不想变成怪物。若被你利用能实现我的价值的话,那我甘愿被你利用。”

说着,洛夫跪在岚面前。道:“主人在上,受洛夫一拜。”岚受尽鄙视的接受了洛夫的跪拜,岚无耻的笑道:洛夫大哥,别叫我主人。听着不舒服,以后就叫我少爷或者岚吧!”洛夫答道:“是,少爷”岚 自言自语道:“其实,我更喜欢你叫我 赌神 ,只是这话只有岚自己能听清,否则以洛夫的性格一定会遵循岚的意思。

岚站在小舟上,兴奋的大叫道:我秋华岚少爷宣布,混混佣兵团正式成立。巨大的声响,穿透云层的魄力。震的忘川河,波纹激荡。不到半天的时间,众人便渡过了忘川,步入了黄泉路。

黄泉紫陌,残阳碧落。洛夫,下定了决心要跟随岚,所以一上岸,便将自己讨生活的小舟给击沉了,这不单单是放弃曾经,重新开始,更是在向岚宣誓效忠。叶失云,毫不吝啬的赞誉道:“不给自己留后路,唯有向前进,洛夫真乃猛男也!”叶失云发现,根本没人理他的赞扬时,叶失云只好用大笑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几人找到一家黄泉路比较出名的旅店落脚,旅馆名为小月馆,小月馆共四层。并没有因靠近北洲而改变建筑风格。依然保持着东洲腾龙国的建筑风格,巨木与土墙相结合的复古式建筑。走进小月馆,一副客似云来的繁荣景象。

门外小摊的叫卖声随着清新的空气飘荡进来,一个穿着一身利落的白边青色半臂短襦,月白色高腰罗裙。上绣银色缠枝菊花并振翅云雀,灵动活泼,清雅非常。只那袖沿之处,略有油渍脏污,更有淡淡烟火之气的妇人。正缓缓向岚等人走了过来。

“客观,打尖还是住店啊?”叶失云抢先道:“吃饱喝足,睡一宿。来个妹子,爽一爽。大爷此生乐逍遥”妇人道:“云牙短月,星辰变。小筑空守落人肠!”叶失云,起身抱拳道:原来,夫人是道上的,小可失礼了。”妇人作揖道:“先生,谬赞了。”两人的对话,听得岚几人云里雾里的•••••••

不久丰盛的晚餐盛上,洛夫为几人斟上香醇的美酒。岚,端起酒杯道:“我看过很多遍的花开花谢,采过很多甜美或者苦涩的果实。酿过很多种类的好酒,却只遇到过一个能能举樽共饮的人……”说着将酒杯往剑英送了送,两人碰杯。剑英道:“岚,这是你的台词吗?看不出你居然还知道晃仙和妖君的故事!”

方才,岚所念的正是《晃妖列传》中的台词。《晃妖列传》是幻月大陆家喻户晓流芳百世的感人故事讲述的是天有酒仙名炮,举于市井也。数年后,盖因天界美食繁多,不幸发福,炮姿全无,走路尽显摇摆之状。天帝遂赐名曰晃。且限其薪资,令其减肥也。

晃为果腹,私酿美酒兑水卖至人间,有虔人购之上供,天帝品之,惊觉此酒乃晃独活,却是淡了十倍。遂突击查阅酒窖,千余坛兑水酒得以曝光。恰逢三月十五,天帝怒将晃仙谪往凡间,令其饮完兑水酒方可回归天庭。

晃人间居所有邻为妖,嗜酒如命,然则不善品酒,每每越墙而过偷晃仙酒喝,丝毫不能发觉乃兑水之酒也。晃仙乐得有妖助他饮水酒,起初佯装不知,而后索性大开蓬门邀请妖君来共饮水酒。每每妖君大醉而归,而晃仙千杯不醉。

久之,晃仙疑而问妖:如何才能醉一场?(天帝在天庭听见,心中怒道,若不兑水,便能饮得醉了。)  妖君不愿承认乃自己酒量小之故,遂忆着曾读过的书文雅雅地乱吹一气。

你要等这山开满桃花,盛露一杯,能喝得百日醉;等稚儿变了耄耋老翁,煮酒一壶,能喝得千日醉;而他年若隔世,你偶遇我埋骨之地,独饮一坛,就能喝得长醉不醒。竟也把晃仙瞒了过去。

终有一日,晃仙良心未泯,欲酿未兑水之酒予妖君。掐指一算,唯有缠梦酒耗资最少,酿法最简,遂取梦谭花酿之。

未料惯性使然,缠梦酒中又兑白水若干。晃仙发觉时已迟。不敢告知妖君实情,谎称要谪往他方,消失于旧宅。拖延些许时日,直至下一花期,酿成方携缠梦回。天帝感其所为,以术法消其赘肉,恢复炮之名号。皆大欢喜也。

(码字辛苦,瞎扯一点!莫怪,莫怪。)

叶失云,举杯抿嘴。随即问岚道:“你先前所说的佣兵团该不是,突发奇想随口说说吧?”岚放下筷子道:“当然不是,少爷我可是很认真的。我做了团长,你们全是副团长。”妖妖,嘴里塞满了东西吐字不清的道:“岚哥,我也可以做副团长吗?”

岚,不假思索的道:“当然,别人不敢要一个孩童做副团长。我秋华岚却敢,我们混混佣兵团的宗旨就是要用日子混钱,而不是用钱混日子!”说罢,岚继续大吃大喝起来。叶失云哈哈大笑,“大爷就给你当个副团长,记得以后的团员多招些花季少女。哦嘎嘎嘎嘎••••”

剑英露出鄙夷的神情道:“我就算了,没那心情陪你们疯。丫的连袜子都分不清正反的人,还敢成立佣兵团,你们完全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再说去佣兵帝国当佣兵,完全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不知死活。你们以为佣兵这么好当吗?佣兵帝国的君主,佣兵王可是花了一生的时间来发展,不知吃了多少苦。才得到今天的地位。”

岚将嘴里的东西囫囵吞进肚里,一直脚踩在桌上指着剑英就破口大骂“你个死孬种,一点追求都没有。少爷今天把话放这儿了,你要敢不加入混混佣兵团。少爷我就每晚到你房间里哭,用泪水淹死丫的!”憨厚的洛夫道:“少爷能做到,就一定能做到。说完便不再言语,岚冲洛夫比了个剪刀手。笑嘻嘻的看着剑英·······

剑英叹道:“古人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今天算是领略到这句话的真谛了,我加入就是了,不过我这是给洛夫大哥面子。”洛夫加入是必然的,东方伦却怎么也不愿加入。无论岚怎么闹,他都是摇头拒绝。理由是除了玄天宗不愿再加入别的什么组织,最后岚对这个愚忠的家伙实在没辙了,也就放弃了。

从此,由赌客,嫖客,剑客,圣徒,孩童组成的一支名为混混的佣兵团。拔地而起,他们注定颠覆大陆•••••••

Copyright © 2026 甲骨文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