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程默的回忆(一)
这里的房屋都是厚实的黄土砌成的,鳞次栉比的摆列着。虽说已经深夜,但是这里都还点着灯笼,亮如白昼。淳朴的民风和异域的风情无不吸引着程默。
走在恍如隔世的空间里,想象着曾经生活在这里的紫戈一族。
只见眼前出现在一个比起其他的房屋较为古怪的地方,涂黑的黄土墙,红红的小门。门前放着两只园玻璃球。程默好奇的靠前。
只听里面传来这样的声音:“我要唱歌,你轻轻打着拍子。歌声在河流里静悄悄的淌。 我要睡觉,趁现在故事还在梦里没有离开。 在那个年纪,我们都有着海盗梦。开着皇家流浪汉,在一望无垠的大海里。怪叫。欢呼。和干杯。烈酒从头顶一直流到脚踝。**在静静的冒烟。我与你在甲板上扭打——为了争夺单孔望眼镜。 我们就这样在我的故事里。我就这样缅怀我们失去的所有——生命中的女孩。猩红滚烫的热血。 ”
里面顿了顿继续说道:“既然来了何不进来坐坐?”程默听了心中一阵疑惑。
青与只是淡淡轻轻的捋了捋胡子,不出声。
程默最终还是放开脚步走进去。刚进门便看见一位老妇做在屋中央,双手捧着一只玻璃水晶球,面前放着一张矮桌子,程默向那老妇行了个礼,径直走到矮桌子前面对老妇面前。程默和那老妇都不说话。
老妇将手中的水晶球递给程默。程默看了看接过来。程默双眸盯着水晶球,球中出现一对亮晶晶的双眸,然后慢慢变成一张熟悉的脸庞。漂亮而又干脆的马尾辫紧接着出现。
一把雨伞,雨中的身影。程默的眼神变得恍恍惚惚的。
这一切还是那么的清晰,清晰的都可以触摸:
学校的报时钟在夜里敲响了。
在那些青葱的时光里这声音敲击着我们每个人的神经细胞。如高浓度的盐水浸泡着它们。常常在午觉中惊醒——天都亮成这样了——完蛋了,都应该有八点钟了吧!然后真实的信息不知道从大脑的哪条脑沟里爬出来。于是就坐在床头无奈的摇摇头,诅咒这样的生活。 在那些青葱的时光里这声音敲击着我们每个人的神经细胞。如高浓度的盐水浸泡着它们。常常在午觉中惊醒——天都亮成这样了——完蛋了,都应该有八点钟了吧!然后真实的信息不知道从大脑的哪条脑沟里爬出来。于是就坐在床头无奈的摇摇头,诅咒这样的生活。
程默呆滞的坐在老妇的面前,心却仔细的聆听着从遥远的岁月里传出来的钟声。
“你还没走啊!没带伞么?”镜雪问道。
程默仍记得她身上是一件浅蓝色衬衫和一件白色紧身裤。当然手里拿着印有碎花的淡粉色折叠伞。
程默和男爵坐在学校河岸堤边。
“你的,还是你的。”程默拿着火腿和鸡翅塞到男爵的手里。程默又启了一罐雪花给他。程默自己也抄起一罐。狠狠的灌了一口。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痛快的虚嗝。
镜雪这个丫头你觉得怎么样。程默问男爵。
“你应该问我喜欢镜雪你觉得有没有戏。”男爵啃着鸡翅没有抬头看我。
布谷……
布谷鸟的叫声从对岸的榕树上震动了空气中无数个安静的孢子传过。程默捡起地上的石子丢进平滑如镜河面泛起的波纹将月色褶皱了。突然想起一句诗句:月光迷恋河水,因为月亮属于河流。
“你在说我虚伪?”
“没有。只是在我们这个悸动的年龄心都不**分了。一不安分就会感染情感病毒。这样,她就可以在你的心里建立一个快捷方式。随时随地的都可以进出你的思想,你在她面前如同**着的一般。她可以随意修改你的程序代码,你的所有都被她控制着。她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让你的cpu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方式崩溃。更可笑的是,你在系统崩溃的那一刻你的嘴角都是向上列开一个优美甜蜜的弧度。”男爵擦了擦手上的油腻冲我做了一个无邪的笑。就像这样。他说。
“好吧。”程默说。“我承认自己已经抓着一根没用的稻草愈陷愈深了。那么,说说我们的海盗梦吧。”
”我已经和加油站的老板谈妥了,那辆七成新的面包车3000块钱转给我。前提是我们跑的前一个月赚的钱和他三七开。”
“你认真的想好了做黑车生意?也甘愿被加油站的老板摆布?”
“嗯。我开过半年叉车,又从我老爸那里学过不少的驾驶技术。程默停了一下又接着抛出让男爵松动了的理由:再不疯一次我们就老了。趁现在滚烫的热血还未冷却。”
“扔硬币吧。正面听你的,反面听我的。”男爵看着已经平静多时的河面。
老妇面前的程默站在桥头上远远的注视着程默和男爵,默不作声的。
男爵将一枚印着菊花的一面朝程默伸了伸然后抛向空中。程默下意识的伸手抓住。可是下一刻将答案投掷到河流中。答案迅速的下沉、下沉。随河水的暗涌漂到远方。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并安静的长眠于此。或许,被哪个孩子捡到兴奋。
男爵看着我,一言不发。
“........”
成。男爵终于答应了。
程默有时候在想,青春也许本身就是生于罪孽终于罪孽的.
但是青春的意义在于寻找。寻找风景、恋人和证明自己所存在的意义的途径。这是我的理解。男爵总是用口中塞满食物的语调从鼻子中发出一个哼字。
哼?对于程默来说那又能怎么样呢。现在程的双手已经握住了面包车的方向盘了!承载梦的方向盘。
“换我开开这车怎么样?”男爵说。
程默轻踩刹车。把你那边的车门打开。男爵不理解的照做了。程抬起左腿把他从座位踹到路边的田埂上。惊的电线上拉家常的麻雀四处乱窜。
“你有病啊!”他翻身爬起来步履蹒跚的做回副驾上。
“青春和犯二是密不可分的。一如海盗和朗姆酒。不是么?”程默看着前方又重新启动车子。
“海盗的话。嗯……我是“黑色准男爵”的粉丝。”男爵用V字手型不断地摸下巴。
“巴沙洛缪.罗伯茨?”驾驶皇家流浪汉闯进特雷巴西港将里面的所有货船洗劫一空的那个家伙?
“对!就是他。”
可是他不喜欢喝酒。比如海盗的象征——朗姆酒。估计连啤酒都不喝。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匪气中透露出绅士的气质。
男爵挥了挥拳头来表示自己的痴迷。好吧。我说。
但程默不认为将穿着华丽的黑色礼服和全身挂满金银两件事情一起做会有绅士气质。程默不说出来,因为少年心中的偶像是不容亵渎的。
比如,程默在家看《海贼王》被父母训斥:都这么大了还看动漫,你有没有崇高的理想。其实当时我就想像葛优那样把地图展开指着珠穆朗玛峰说我的理想是把它炸开一道口子,这样西南的暖风能够进入青藏高原,把雪域绝地变成江南水乡。这样的了理想够不够崇高? 但是,这些话只能往肚子里咽,让他们从喉咙到食道跌进胃里。随肠道的蠕动慢慢被消化掉。然后随废物排泄出去。
皇家流浪汉从城里向各个乡里。像中世纪的航海家。从自己的国度的某个港湾出发,带着礼仪和**去了好望角、美洲大陆。问候式的掠夺心中向往的宝贵东西——金钱、叛逆的刺激。或者是一盆冷却滚烫的冰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