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城市
“喂,你是说你见到一个断臂少年进城了吗?”顾浩在电话里问道。
……
刚进城,丁杰就被城里的景象给吓了一跳。城里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直耸天际。空中数十天条长长的黑道蜿蜒曲折连通整个城市,黑道上面和下面都有行驶的汽车(当然,丁杰看不到上面-,=)
阳光尽情的倾泻下来,这座城市就像是电影里的未来之城,总共分为三层。街上行人欢声笑语,建筑艺术返璞归真,楼上各种天线,人们手中拿着智能电脑,到处是广告的大屏幕宣传着清新神奇的未来产品。
这就是一座阳光之城。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冥王印问道。
“现在有几件事情需要解决,身份证问题,怎么去威远的问题,现在先在城里逛逛,看看哪里能找到帮助再说。”丁杰笑着道,脸上洋溢着对这个城市的好奇。
“啵啵,先生,要搭的士吗?”喇叭声响起,丁杰面前一辆黄色的车里探出一个人笑问道。
丁杰坐进车里,对方很礼貌地回头问道:“先生,你是要到哪里?嗯,看来你很需要洗漱一下,去你好棒宾馆还是去威尔斯酒店?”
“你还是太嫩了。”冥王印对丁杰叹息一声。
丁杰一头雾水,还是对司机说道:“去威尔斯酒店吧。”丁杰不缺钱,冥王印里什么都有。
司机一句话都不说就开动了车子,地上的车子和头顶上黑道上行驶的车子有本质上的不同,这些是普通车子,而头顶上的则是磁悬浮轿车。
计程车在城市里左拐右拐,最后拐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里。还没等停车,就有好十几个人围向丁杰的车子,而司机好像没看到似的,依旧慢慢地减速。
“这是怎么了?别停车啊,外面那些人是怎么回事?”丁杰看到情况不太对,慌忙问道。
司机笑了一下,一脚踩向急刹车,按了个按钮,后车门就自己打开了,外面的人一把揪出丁杰。司机回头笑道:“他说要去威尔斯酒店,哈哈。”说完就开车走人了,留下丁杰在这个阴暗潮湿、藏污纳垢的城市偏僻角落。
周围响起一阵哄笑,一个高大的人刚好挡住射向丁杰眼睛的阳光,从丁杰的视角看来,就像是天神降临一般。这人说道:“哈哈,孩子,你是从哪里捡到了几个钱吧……这样的穿着也敢说要到威尔斯酒店?哈哈”
另一个上下连连打量丁杰的人也是不相信这样褴褛穿着的丁杰会是要去威尔斯酒店的人,嘲笑道“就是,把身上的钱都叫出来吧,我们好免了你一顿揍。哈哈。”
“对对,老五,这样的孩子我们一年揍几个?”
“哎哟哟,记不得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吧,勉勉强强揍了三百六十六个吧。”
丁杰这下却有点害怕了,本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但是到了要独自面对世界的时候,遇着这些凶险,一环扣一环,就算是个成人也会害怕吧?丁杰失神,颤巍巍不知怎么地竟说道:“其实我没钱。”
“没钱?哈哈,你的笑话真好笑!”
“哈哈哈哈。”又一阵哄笑响起,那个高大的男子手一按,忽然一下子所有人安静了下来。高大的男子恐吓道:“没钱?你觉得我们会相信么?你可是要去威尔斯酒店的大客户啊!”
“大哥,这小子钱在皮里,打打才能出来。”这个人说完一脚踹去丁杰肚皮。
“对对对,这小子是存钱罐,摔破了才有钱啊。”另一个说完一把抓起丁杰再往地上扔。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每一句话一种打发。丁杰自然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的对手,也没有反抗,只是浑身发抖。忍一忍,这些流氓就会走的了,丁杰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流氓。
“住手!”忽然远处一声怒喝传来,“你们又在欺负人了!还是个孩子!”
“老大,是那个小魔女。”一个手下看到站在远处叉着腰神气兮兮地女孩警告道。
“哼,又是她,走!”高大的男人看了一眼丁杰,不舍地又踹一脚在丁杰肚子上。
那个女孩冲过来,把一群人吓得慌忙逃窜。看到那些人渣走后,女孩小心地用脚拨了拨丁杰,问道:“喂,死了没?”
丁杰投去感激的目光,道:“就差你刚刚那一脚了,咳咳…”丁杰咳出了一口血,不小心溅到了一点点在女孩的鞋子上。
女孩听到丁杰的话想笑,但是看到自己的白白的鞋子被这个人的血给染脏了,立刻就皱了眉头,急忙掏出纸巾擦血迹,口里骂道:“喂,人家救了你,你还弄脏人的鞋子,你们这些下等人真是没礼貌。”
丁杰讪讪地笑笑,又是一个爱骂人没礼貌的女孩,丁杰一边头疼,一边小心的打量着这个女孩,这个女孩貌似比丁杰矮一头,一身青衣舒适大方,认真擦鞋子又有点怪罪丁杰的神情——微微蹙眉,都表现出了这女孩子的美丽,当然最重要的是她出手救了丁杰。
“哎!擦不干净了!”女孩生气地骂道,“你好讨厌啊,快点走开吧。”
轻嗔薄怒,是谁发明的这个词?丁杰心里一阵心痛,心痛小姐的鞋子啊,白白的鞋子就被自己的红黑红黑的血弄脏了。丁杰连声道歉,起身就走。
走了两步,就听到后面传来叫声:“喂,你要去哪里?他们肯定还会再找你的。”他们当然指的是刚才那群流氓了。
丁杰回身道:“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没有哪里可以去的。”这也是实话,中了一次计程车的计,谁还敢搭计程车?再说,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丁杰能去哪里?
“哼,明明自己就没有地方可以去,叫你走就走,真是乖。”说完摆摆手道:“跟我来吧,你这样的孩子我都救了不知多少了。”其实她自己都还是孩子,还老是孩子孩子地说话。
这里本就是偏僻的地方,可能是个工业区,到处乌烟瘴气,而这个女孩就是污泥中唯一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跟在女孩身后走着走着,似乎走进了一个贫民区,这里房屋异常拥挤,过道狭窄,几乎每寸土地都被充分利用到了。
四周环境人声鼎沸,丁杰从没见过这么乱这么满的地方,就像是个罐头一样。走到一间略微显大的屋子前,一个比丁杰年龄稍大的男孩对着女孩笑了笑然后看到丁杰,说道:“小姐又带人过来了啊。”
“嗯,这个人讨厌死了,你给他说说这边的情况吧。”说完又看了一眼自己脏了的鞋子说道,“我要回家换鞋子。”
女孩一走,男孩脸色就变了,盛气凌人地说道:“你叫什么名字?知道你什么身份么?下等人!在这里就先明确你自己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