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被捡走了

第二十一章 被捡走了

装死。这是我的办法。

谁会花闲钱卖一只不明不白就死了的死兔子?

杨风啊杨风,你怎么就这么聪明?

于是我奋力的想翻过身,可是这草筐里太挤了。

尼玛,卖兔子的也不找个大筐。

当我翻过身子,肚皮朝天时,这唐朝的天空完美的出现在我眼前。我顿时有种井底之蛙的感觉。

不得不说,这古代的空气,比现代强了不少,现代的空气,加量不加价,什么尾气废气一氧化碳的,满天都是。

而此时,那黑心的,要把我卖了的男人已经谈好价钱了。

五十个铜钱。非礼个三观,怎么说我也算是风流倜傥一枝花吧,五十块钱就打发我了?

可是,当时的我不知道。五十个铜钱不相当于一块钱。五十铜钱就是五十文,古代一百文钱为一贯,十六贯钱为一两纹银。而这一两纹银,又相当于十六块碎银。也就是一贯钱等于一块碎银。

(呃,我也不知道古代的汇率换算,纯粹是因为换算方便,方便……)

当时的五十铜钱,相当于小康人家两个多月的花销。

”也不知道当时那个神经病花这么大价钱卖我。”

现在的我气哼哼的说,把听故事的人整得有些无语。

“好了,你怎么说还值五十文吧?你还希望自己贱价出售?继续讲故事吧。”

一个悠悠的女声传来,我回头看了一眼,温柔的笑了一下。

“当然,当然,咱们话归正题。”

咳咳,反正啊,当时我是觉得自己亏了,但是,眼看着要被卖了,计划该实行了。

我慢慢闭上眼,开始蹬腿。

“这兔子,有病吗?”

只听见一个女人问,应该就是买我的傻叉。

“没有啊,保证是家养的野兔,绝对没病。可能……可能是在练习。对,我告诉你,这只兔子,不仅会作揖,它还会蹬鹰。”

“真是厉害。”女人夸赞。

非礼个三观,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不过,我偏偏不能如你所愿。

我的动作开始缓慢下来,从剧烈的蹬腿变成……抽搐……

我努力做成抽搐,而且幅度特别大的样子,终于让那傻十三娘们发现了不对劲。

“不对,这兔子,是在抽抽啊……你怎么卖要死的兔子啊!”

好家伙,还“抽抽”,这大姐哪里人啊。

“骗子!”

十三娘们骂骂咧咧的走了,只听那卖我的男人后面哭着喊着要人家买。我一阵鄙视。

终于,那男人回来了。我正得意,突然,那男人伸出毛毛糙糙的大手一把攥住我。

“他娘的,兔崽子,死的真他娘早,尽给大爷捣乱。”

原来从唐朝就有这么经典的话了。真是长知识了。我眯着眼,想看一下这位仁兄样子。

我这时才看清楚男人的脸。真是,非礼我的三观啊,满脸横肉,还一只眼睛大,另一只眼睛,卧槽,更大!

只见他掂了掂我,做了个投掷状。

他想干什么?

“给我滚!别碍大爷的眼!”

男人手中的我,被他扔了。

你说我个兔子碍你哪里的眼了?

我感觉,自己在飞……这感觉,好美妙……

卧槽,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吧!

别说,这古代的男人力气还不小。虽然没有外国麒麟臂大成的那位哥们直接拉出一架飞机那么厉害,但是我也飞了老远,直到撞在一堵土墙上,而后滚到一个阴暗的角落。

真他娘疼啊。

我当时只有这么一个想法,感觉全身骨头都要裂了。

而后,剧烈的疼痛包围了我。

我一下子昏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在一间破庙里。呵呵,当时我可是看见了一座大大的佛像,虽然残破了,可还是让我分辨出来了地点。

等等,破庙?

我这一阵哭啊,假如兔子会流泪。

兔子的日常需水量很少,基本上来自于食物,这也注定了,它们这种动物不会流泪。也有可能是它们老祖宗哭多了,现在哭不出来了。

那红眼圈就是铁证。

这五忌,光是一个旧医院就害得我送了命,更何况来到这破庙里?

庙宇道馆,本为对神佛进行供养的地方。所以基本上没有鬼怪敢来这里造次。但是,如果香火鼎盛的地方突然变得一落千丈,甚至荒废,就说明,有东西来了,还是神佛压不住的那种。

所以,这荒庙废寺里的东西,最麻烦了。

我现在只能祈祷这个破庙是自然衰落的。

我慢慢站起身,但是腿……呃,后腿传来一阵剧痛。

非礼个三观,丫的,貌似后腿被摔断了。

算了,当时我还认为我全身骨头全粉碎性骨折了。一条后腿而已,不幸中的万幸啦。

可是我明明记得我是被摔在一堵土墙上了,怎么会在这个鬼地方?

后腿的剧痛又打断了我的思绪。

丫的,算了,先撤!这个鬼地方,我还是躲吧。

我忍着疼痛,一瘸一拐的三条腿着地的爬着,爬着。可是,我个直立行走的用四足爬行都够呛,何况用三条腿走路?

才走没几步,我就跌倒在地。

真是疼啊。

想想也是,特么的一个美容就把我送到一千年前,还变成一只兔子。又来到了这五忌之一的地方。

旧医院那是幸运,没死透,变成一只唐朝的兔子。这次再死,真说不定和千年以前的阎王爷一起玩LOL了。

假如现在有LOL的话。估计,也只是阎王爷拿铁链子L我。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还需努力。

我努力的爬,三步一倒,一步一晃。倒了再爬起来。在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那三米多的路程,我估计才用了三个小时就爬到门口了。

我真厉害啊!我要为自己点赞!

正当我打算越过门槛迎接新生活时,一团巨大的阴影笼罩了我。

非礼个三观,什么东西!

“真是的,腿坏了还往外跑,真淘气。”

又是一个傻娘们吗?

我把兔子头一昂,却是一呆。

好……好清纯的妹子……

虽然脸上脏了一点,但是,却掩饰不了她的清秀。

她,也就十七八岁吧。

不算是多么惊艳的倾国倾城之色,但别有一番风味。哪怕身上穿的,是粗陋到破洞的麻布衣,也挡不住她身上那清纯的气息。

她,把我捡回来的?

这也就是在这个审美观不正常的唐朝。要在别的朝代,这种女子,不说大富大贵,至少可以找个好人家嫁了。怎么会在外流浪?

她的双眼,如清泉一般,让我一下子安下心来。

靠!

我忍不住想给自己一嘴巴。非礼个节操,这可是五忌之地,还在这里想什么?妹子重要,特么小命更重要!

妹子伸出手,把我抱起来,缓缓向里走去。

“天要黑了,不要乱跑。知道吗?”

我呆呆的看着离我越来越远的门,又有种哭的冲动。

我三个小时的努力啊!就这么……

我一呆,付诸一空四个字没说出来。

妹子,居然把我抱在怀里。哪怕隔着粗硬的麻布,我也能感觉到里面的柔软。

这……

我居然,沉醉在里面了……

如果,这样子,一直下去,该多好……

看了看“遥远”的大门,我把头往妹子怀里又蹭了蹭。

算了,今天不要命了。

(呃,有点穿越言情的意味了吗?呵呵,这可是我们的废柴杨风同学实行屌丝逆转的伟大转折啊!

杨风:非礼个三观,花月你丫给我说清楚,谁废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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