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三章 年少时光
“他已经离开了有三个月吧, 和你的妹妹在一起!”洛央打完最后一个字,抬头看向自己开门进来的沈铭森。
“是啊,你不说我还没在意, 还真的是有三个月了!”沈铭森将手上的钥匙顺手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洛央的身体有些酸痛, 大抵是打字的时间太长了的原因, 这会子想站起来休息一下。
沈铭森看出了她的意思, 按了按她的肩膀, “坐着吧,我给你揉揉!”
“他们不是今天回来嘛!你不回去看看你妹妹?”洛央抬手扶住他放在她肩膀上的手,紧紧握着, 好像生怕他跑走了一样。
“不必了吧,我想她说不定一时半会儿回不去家里呢!”
沈铭森话中的意思, 洛央也是懂的。
其实在她的心里, 特别希望李珣能和沈铭雅在一起。倒不是因为不想李珣再来纠缠她, 只是因为她能从沈铭森的描述中感觉到沈铭雅对李珣是真爱。而李珣对沈铭雅的态度,也是一天一天改变了,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对沈铭雅的感觉,和以前是明显不同了。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旁观者永远都是比身在其中的人要清楚一点的。
“我希望李珣和小雅真的可以在一起!”洛央这么说着。
“为什么?”沈铭森问。
“因为我觉得她们适合在一起,就这么简单!”
也许爱情本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吧, 只是我们自己把它弄得复杂了, 到头来自讨苦吃。
而且, 最可笑的是, 当我们身在其中的时候, 我们却什么都发现不了。
“说的也是!”沈铭森笑了笑,“我倒是没有你想的仔细了。”
“铭森, 你知道吗?这一段日子以来,我决定和你在一起,可我心里的那个疙瘩,终究还是一个疙瘩,所以……”
“你放心,我会等你的,这一次,我绝不会逼你的!”洛央的话没说完,沈铭森就打断了她。
一个多月前,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可是沈铭森的心里却并不是很高兴。
因为他发现,虽然关系是确定了,可是在洛央的心,依旧是没有打开,依旧是像是紧闭着的大门一样,推都推不开。
若是以前,他估计会强行给她灌输自己的思想。可是如今,他不是过去的那个沈铭森,洛央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所以他再也不会那样对她了。
所以,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有一种“相敬如宾”的感觉在里面。
但沈铭森知道,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他发现洛央虽然看起来变了很多,可是有一点儿没有变,那就是她心中的胆小:她害怕付出自己的心,所以他必须花更多的精力打开它!
对于这些,他并没有怨言。
“我恰好写完了这本书呢!”洛央指了指自己面前的电脑屏幕,“你来的可真是时候。”
“怎么?”
“这本书,可就是我当初答应的给你背书的那本书啊!”洛央撅起了自己的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晒名牌呢,到处都是写着‘博森’两个大字!”
“那可是谢谢你了!”沈铭森笑着半蹲下来,抱上她的腰,“说吧,我该怎么感谢你?”
“我想吃粘牙糖了!”瞬间,洛央变得像是个孩子。
沈铭森皱了皱眉头,“怎么忽然想到那东西?”
“也没什么,就写书的时候写到了,所以想吃了!”她也回身,抱住他的脖子,“你陪我去我的小学门口买,好不好?”
沈铭森有些哭笑不得,可还是应了。
坐在车上,洛央变得很是兴奋,“我跟你说啊,小学的时候,我可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呢!”
沈铭森和洛央,是大学时候才认识的。沈铭森知道的关于她中学时候的一些事情,都是她告诉了刘蕊,刘蕊告诉了自己,他才知道的。可是她从没给刘蕊说过她小学时候的事情,所以他也就不知道她小学时候的日子了。
这是洛央第一次主动地跟他说起她的曾经。
“那个时候,我是父母亲人眼里最好的孩子,因为从小,我的学习成就就很好很好。我不逃课,不打架,不早恋。我总是考年级第一。可是那个时候,我的数学很好,但是语文,总是考的很砸很砸。更有意思的是,我的作文分数很低呢!”
这倒是让沈铭森有些惊奇了,“你不是从小时候开始语文成绩就好啊?”
“不是的!”她笑了,“所以说啊,我高中的时候选择了文科,没有选择理科,大学的时候选择了中文,后来选择了写文,认识我的人都觉得那很不可思议。其实……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没什么,我倒觉得那很正常!”沈铭森腾出自己的一只手握住了洛央的,“这只能说明我的小央是有才不外露,等着后发制人呢!”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喜欢听好听的话的,纵是那个人嘴上说自己不在乎这些。
洛央听了这些话,笑地更开心了。
“可是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我,明明有着别人只能奢望的光环,却过地并不快乐。我每天坐公交车上下学,用比别人早到和晚走的那一段时间写自己的文章,然后藏起来,或者是直接扔了,总之是不让任何人看到。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很傻!也没想过让别人知道,就是觉得那是我生命的全部……”
这是洛央从未对别人提起过的事实,沈铭森是第一个听到这些话的。
沈铭森没想到小时候的洛央竟然会是这个样子的。他本以为她小时候应该是纯粹的乖乖女,不管是明面上,还是私底下,都是乖乖的,可是她却告诉他,那个时候的她,是有着自己的小秘密的。
“我早就知道的,你天生,就是属于文字的精灵!”沈铭森将洛央的手握地更紧了。
“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些事实的人!”
“想知道小时候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吗?”沈铭森笑着问她。
洛央点头。
他说,“小时候的我,因为家里穷,没有钱,总是被别人笑话。我可以考试考到第一名,可以成为班长,可是我却没办法请同学们在炎热的夏天吃冰激凌,没有办法和男同学们买弹珠一起玩,所以我永远都是被排斥的那个。所以,我的性格就开始变得偏激。我不再做班长,开始逃学、打架、早恋,夜不归宿。可当时我就在想,我要成为最有钱的人,我要所有人都听我说话,我要所有人……可是当我得到这一切的时候,我发现我并不开心!”
他们的年少时光,是那样的不同。
一个是乖孩子,即使私底下有着自己的小小的秘密,她还是为着自己一生的理想在奋斗的。
另一个是坏孩子,即使也可以有让人仰视的成绩,他却让人难以接近。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有意思,这样子的两个人,竟然就这样走在了一起。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可以光明正大地用“我正在写文章”这样一个理由打发掉别人的邀约;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可以告诉别人自己将来的梦想是可以写很多很多的书。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告诉别人自己得到了数不尽的钱财;又是什么时候,他的身边,竟然没有了自己心爱的人,他竟然伤了自己对自己最好的人。
“其实,我们都无需缅怀过去的,因为时间公公是个笨家伙,根本就不会倒着走!”
洛央的话,把沈铭森给逗得笑了。
恰好遇到了红灯,他便伸出手来轻打了一下她的额头,宠溺地说到,“你啊你,就是知道我没文采,老是喜欢用这些小学生作文里的句子糊弄我!”
“骗人,这才不是小学生说得出来的话呢!不信的话,你告诉我,你小的时候写地出来那样的句子吗?这才是文采呢,不知道就别乱说,真是的,小看我!”洛央的嘴,撅地老高老高,竟然像是七年前一个样了。
“可是我忘了告诉你,小的时候,我的作文每一次都是老师会在班里朗读的范文呢!”这下子,沈铭森倒是得意了。
当很多年都未见的小学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洛央脸上的笑意,越发地明显了。
“先进去看看再去买东西吃,好吗?”
现在是上课时间,即使是在校外,也可以听见朗朗的读书声。本来门卫是不让他们进去的,可是洛央和沈铭森给门卫说明了来意之后,那门卫便同意了,只是告诉他们要安静一点。
时隔这么多年,再次踏进这片土地,身边,是自己最爱的人,那种感觉,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心头涌上:十几年的岁月,匆匆而过,改变了的,太多了,唯有这老旧的教学楼,才能让她感觉自己从未距离年少时光有多么遥远。
“小央,我觉得这里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你说,会不会是因为咱们俩冥冥之中就是要在一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