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天罡

44.天罡

第四十三章天罡

碧云山玄机观, 碧云女剑客兰葳蕤的静室,多年来一直是她静思打坐练功的处所,那样简单清净之处。

可是, 就在这个如此平凡的所在, 上古神剑天罡就一直静静悬挂在天罡剑奴对面的石壁上。

即使在长乐未央后代江明月面前, 天罡一直也没有过任何异动, 它如兰葳蕤所说, 完全失去了上古名剑的灵性。

江湖名剑,与主人身剑合一,心意相通, 在危难来临之际,便在匣内震颤不已, 发出铮铮剑鸣。

长乐未央离世之后, 千百年来, 神剑与世隔绝,只有凌云峰曾作为唯一的掌剑人。

凌云峰十八年前死于非命, 而且是被好友所害,天罡失去掌剑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一把死剑。

今天,石壁上那把粗糙的剑刻突然闪过一道明亮的剑光。

冷冽、犀利, 犹如一道闪电划过。

江明月抓住罗白衣的衣袖, 看到他的眉头微皱, 他虽然看不见, 却能与剑相互感应。

兰葳蕤充满希望的眼中, 有泪光闪烁,这么多年, 这把剑终于又一次发出凛凛剑光,迸射出森森剑气。

剑身上的石头抖动断裂,颓然落地。

一把剑在石壁上显露出古雅的外形,形状与地煞极其相似。

又一道剑光闪过,天罡从墙壁上落下来,斜插进罗白衣面前的石地上。

与此同时,罗白衣手中那把用剑袱包裹的地煞突然震颤起来,发出剑鸣之音。

江明月松开罗白衣的衣袖,轻轻推他的手臂。

罗白衣一面侧耳倾听,一面向天罡走去,一直走到天罡剑面前,伸手拔出神剑,当空挽了一个剑花。

但见华光闪动,寒意逼人,天罡剑气吞吐,剑身震颤,剑鸣声声。

兰葳蕤拭泪道:“天罡找到了真正的掌剑人,又在铸剑者后代身边,它终于熬过来了。”

罗白衣手里握着天罡,突然摇头苦笑道:“天罡地煞都在我的匣中,虽然我成为了两把神剑的掌剑人,可是我依然眼前一片漆黑。”

江明月一怔,忙冲上去看罗白衣的眼睛,“白衣,你还是看不见么?你的内力有没有恢复呢?”

罗白衣道:“就算永远失去武功,还不算什么,只是,我现在觉得听力和触觉越来越灵敏,可能,我就要适应做一个瞎子了。”

江明月连连摇头,“不,不会,你不要气馁,你的眼睛一定会好的,我的血可以让双剑合璧为乾坤,那时候,一定可以治好你的眼睛。”

罗白衣再次摇头,“双剑合璧,缔造乾坤,据说是翻天覆地的大事。打扰长乐未央安宁,更是有悖孝道。”

兰葳蕤道:“你们不必着急,白衣的眼睛是反噬的结果,神剑一定会救回你的视力,至于双剑合璧......明月,你随我来。”

江明月怔了一下,忙随师父出了静室而去。

罗白衣与江明月在玄机观修整一日,便起身前往断云山。

按照兰葳蕤的话,他们要带天罡地煞返回断云山,完结天罡对上一个掌剑人凌云峰的思念之苦。

以往,罗白衣曾经在饭后睡前的短暂时间,在两山之间往返,而目前他功力全失,眼睛又看不见,山路崎岖,又难以驾车,两人只能徒步而行。

江明月见罗白衣累得满头大汗,不禁想起当初他追着自己的马车,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个人,装得真像,那时看他的样子,再也不会与那个身形如电的假面剑客联系在一起。

中途休息时,罗白衣感觉到江明月在沉默,不禁问道:“明月,若我今后真的双目失明,你会不会后悔嫁给我这样一个瞎子?”

江明月抬手拂过他的眼睛,“其实,你不再有那样神奇的目力,不再那样飘来飘去,反倒让我觉得真实,我的心是踏实的。若说后悔,我只是后悔,最初爱上的人是假面剑客,不是罗白衣。”

罗白衣不禁微笑,“如此说,现在你爱的人,究竟是谁?”

江明月红了脸,“你这个人,明知故问。”

罗白衣抓住她的手,“我都已经说了一万次,也该你说一次,你是不是喜欢我?”

江明月看着他茫然的眼神,以及脸上幸福的表情,心中涌起无限爱怜,不由投进他怀里,双手抱住他的腰身,低声道:“自然是喜欢你的,不然怎会嫁给你?傻瓜。”

罗白衣摇头叹道:“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你倒好,竟然称呼为夫傻瓜,实在是有违纲常之事,如何使得?”

江明月道:“女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嫁给傻瓜,只能随傻瓜,有什么使得使不得。”

罗白衣道:“自古帝王,也有的宁为美人,舍弃江山,那时还不以为然。如今看来,无论天下如何,有你相伴,夫复何求?”

他揽着江明月的肩膀,笑道:“今年七夕之时,我们已退亲,当时因为定亲的动机很不单纯,我曾顶撞过爹爹,也决定不再见你。无奈七夕夜雨,很是伤情,曾填过一首一剪梅,你可想听?”

江明月依在他肩上,点头道:“念来听听。”

罗白衣回忆念道:

“七夕风雨漫云天,风似愁颜,雨似泪涟。

相思最苦相见难,聚也潸潸,散也潸潸。

银河万里荡波澜,河自凄然,水自回旋。

约定生生世世间,梦你魂牵,念你魂牵。”

一路同行,终于来到断云山,两人携着天罡地煞,登上断云山,也颇费了一番力气。

云雾缭绕之中,当年凌云峰隐居的木屋依山傍水,如同仙人修练之所。

罗白衣将天罡地煞安放在木屋前的一块青石上。两把神剑看上去造型简单古朴,与一般兵器并无很大分别。

江明月道:“江湖人趋之若鹜的神剑,竟然就是这样,也许是江湖人过于痴迷,才将它们过于神话。其实,它们除了更有灵性,根本不是什么神话中的东西。”

罗白衣道:“若说它们神,确实较一般武器更有情。情之所致,金石为开,所以才会让掌剑人拥有神力。我现在明白我爹爹当初得到天罡后,为何放弃了行走江湖,而是来到断云山,只是因为神剑使他更懂情,懂得珍惜和放弃。”

江明月道:“白衣,你的视力没有恢复,我想,若能双剑合璧为乾坤,你不仅可以恢复那种极佳的目力,也可以再次拥有神力。那时你便天下无敌,成为整个江湖的主人。”

罗白衣不禁失笑,“那有何用?江湖是天下人的江湖,根本不需要主人,无论是目视百里或神乎其神的功力,都不是我应该拥有的力量。我罗白衣从小未修过什么武功,只是练过百里穿云针。其他东西,取自于天,也该归还于天。”

江明月微笑点头,随机伸出手指,在天罡与地煞的剑锋上轻轻划了一下。

长乐未央的后代之血神剑饮过。

天罡地煞发出明亮的剑光,然而只是如此,并没有发生别的变化。

江明月锁眉道:“奇怪,不是说神剑饮过铸剑人之血,就会双剑合璧么?为什么没有反应?”

罗白衣道:“明月,任何事都要随缘。此处是我最喜欢的居处,现在天下平静,我真的想在这里与你一起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你可愿陪我?”

江明月又看看神剑,叹气道:“也许真的是缘分未到吧。可是你的眼睛......”

罗白衣摇头道:“没什么,我已慢慢习惯,而且现在体力也与常人无异,即便不能复明,我也没什么遗憾。”

于是,天罡地煞便一直留在断崖前的这块青石上。

两个人去屋后的菜园休整了一番,山上泉水清冽,空气清新,又一次洗菜烹茶,享受这梦寐以求的生活。

晚上,江明月依然住在罗白衣原来的房间,罗白衣便住在以前父母的房间里。

山间气候宜人,又兼赶路疲累,罗白衣一夜睡得甚是安稳,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睁开眼睛,屋内经过昨晚江明月的打扫,很是洁净,床帐依然是熟悉的绣花纹路。

突然,罗白衣翻身坐起来,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翻来覆去看着自己的手,看着床前的绣帐,又跳下床跑到窗前,看着云雾缭绕的断云山。

“明月!”

他不由自主叫起来。

突然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恢复了正常人的视力。

是一个正常的视力,与一般人无异。

他一把拉开门,冲到院里,奔向江明月的房间。

也不管她起没起床,拉开门便冲进去。

房间已经收拾好,江明月不在房中。

心中突然一阵发急,回身出来,只见江明月手里提着菜篮,站在院中看着他。

两个人在白云飘渺的山间对视,一时无言。

江明月看着他的眼睛,手一松,菜篮掉在地上,蔬菜撒了一地。

“白衣,你......你的眼睛......”

罗白衣上前几步,伸臂紧紧抱住了她。

“我能看见了,我终于又看见了你。”

他双手捧着她的脸颊,细细看着,喃喃道:“其实我一直很害怕,怕我永远也看不见。我不怕看不见这天地,不怕看不见这山水,不怕看不见这世间的一切。我只怕看不见你,再也看不见你的脸。”

江明月伸手再次抚摸他秀美的眼睛,悲喜交加,激动得一颗心砰砰直跳。

罗白衣慢慢低下头,两人同时闭上眼睛,火热的嘴唇贴在一起。

睫毛上挂着激动的泪水,唇齿间激起心醉的电流。如同久别重逢,心潮汹涌。双手紧紧相拥,让心紧密相贴。这个吻如此深情,唇齿交缠,仿佛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天地间只剩了他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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