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卷二:神秘行动2——纪委打“老虎”_第十一章 风流上司七个情妇(2)
除了赌博,胡志忠还热衷于玩弄女性。追求腐化生活的胡志忠,早已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由于有充足的资金供应,他挥金如土,对奢侈品消费、国内外公款旅游、玩女人等乐此不疲。他对色情“娱乐项目”更是情有独钟。
据郑州市纪委调查,胡志忠作风腐化,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着“情人”关系。胡志忠自己承认的“情妇”就有7名。在已查实的5名中,有一名系某电视台的工作人员。
据调查,胡志忠曾先后与这5位女性在不同的酒店、宾馆长期包房。胡还分别带她们外出旅游。胡志忠送给众多“情人”的现金共计72.5万元人民币、2500美元、5000港元,物品14件(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先后接受或授意他人,安排家人及其情妇到美国、欧洲、澳洲、东南亚等地旅游,花费19万多元。
更为荒唐的是,身为检察长的胡志忠曾被一名情妇的男友敲诈过30万元。
熟悉办案手段懂得反侦查
一办案人员也被其拉下水
胡志忠长期在政法机关任职,对各种腐败案件调查手段了如指掌,因此在案件调查之前,他就已经将其大量非法所得进行转移和隐匿。被立案调查之后,他又费尽心机,动用种种反调查手段,使调查工作一波三折。
为阻挠调查,胡志忠处心积虑,耍尽了各种伎俩,销毁证据,转移赃款,掩盖事实。为了保住违纪违法所得,胡志忠甚至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演绎一场假离婚骗局。案发后,胡志忠还拉拢腐蚀贿赂纪委办案人员及陪护人员,帮其安排串供。
据调查,胡志忠在被调查之前,就把部分资金转向了海外。专案组收缴的12余万加拿大元,就是在和国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取得的。1998年以后,胡志忠就有意识地将自己敛来的钱财分三个地方藏匿。为了掩人耳目,他在郑州的银行机构只存了20多万元,在国外的银行存了75万港币,其主要钱财都存在深圳的银行,而且这些存款全部不使用自己的名字。胡志忠还在深圳购买了一套价值295万元的豪宅。
在被立案调查期间,胡志忠百般利诱办案人员。最终,郑州市纪委借调的办案人员高永亮被胡志忠的13万元贿赂拉下
了水,帮助胡志忠安排串供,干扰调查。
胡志忠被双规期间,个别负责陪护胡志忠的工作人员,也受到金钱的诱惑,帮胡志忠向外界传递消息。他对陪护人员许诺说:我认识很多房地产老板,可以帮你们低价买了房再卖掉赚钱。
高永亮,男,1968年3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永城市人,中专文化,1985年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进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1996年10月调入了郑煤集团纪委,1999年的4月份就任副科级纪检员,2000年7月,32岁的高永亮就任正科级纪检员至今。此前,高永亮的仕途一帆风顺,然而,当2004年5月他被郑州市纪委抽调,参与调查胡志忠贪污受贿问题时,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参与调查工作不久,高永亮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郑州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的胡志忠。此后,高永亮多次和胡志忠打电话联系或者见面,向其透露案件的查处和进展情况,并分八次以个人需要用钱及其他情况为由向胡志忠及其妻子李琳索要现金13万元。
尝到甜头的高永亮,开始疯狂地为胡志忠与外界串供提供条件。由于高永亮与胡家亲属的一系列串供行为,导致胡志忠案件调查一波三折。在对案件查处过程中,郑州市纪委发现了高永亮的作案嫌疑,并对其实行“双规”。
在“双规”期间,高永亮很快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并退回全部赃款。2005年6月13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高永亮提起公诉。
对于高永亮受贿的行为,公诉方指控,2004年7月28日,胡志忠被“双规”后,高永亮利用便利条件,向胡透露案情,替胡向外传递消息。因胡的妻子李琳要外出“散心”,不方便和高联系,她就介绍高和自己的妹妹认识,于是高经常给远在深圳的李琳的妹妹打电话。去年8月下旬至11月上旬,高永亮先后四次收到胡的妻妹送去的“感谢费”共8万元。去年9月,高永亮委托同事田某为胡的案子“活动活动”。高称自己在专案组打电话不方便,就让田某经常给胡志忠、胡妻和胡的妻妹打电话。有一次,高写好字条,让田某在电话里念给胡志忠:“陈彤已经交代了,你
要有所准备。”后来,胡的妻妹拿出3万元的“活动经费”交给田某,田买了一些礼品为胡“跑事”。这3万元的剩余部分中,有两万元后来被高要走据为己有。
法庭审理后,经合议,当庭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高永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参与办案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1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全部赃款,判处高永亮有期徒刑11年。高永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目无法纪竟然以身试法
权力失去监督走向犯罪
郑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雷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胡志忠、马霖、陈彤等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是他们蜕变的根本原因;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客观原因。他们身为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误地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多年奋斗的结果,以至于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不惜违犯党纪国法,大肆贪污、受贿,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司法机关执法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雷志说,高永亮身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党性和原则,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竟然以身试法。党纪国法是无情的,他们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此为诫,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要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的同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雷志最后表示,胡志忠案件的成功查处,再一次表明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按照市委对全市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治本作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手软。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