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久别重逢

第十四章 久别重逢

还好我没被突如其来的喜悦冲昏头脑,等我走进雪糕店的时候,钟已经走到了两点十五分。我扫过不大的店面,零零散散的坐了三四个人。靠窗的沙发上有个扎马尾的女孩背对着门口,看向窗外。

“您要点些什么?”店员拿着甜品牌问我。

我摆摆手,指向女孩,“有约了谢谢。”

“您认识她啊,这女孩来店里好多次了,每次坐两三个钟就走,好像在等什么人。”店员收起牌子说道。

“我来了。”我像是回她,像是跟巧巧说,更像是告诉自己。我坐到了巧巧相背的沙发上,她离我那么近,我的心又雀跃起来。

眼前的景象突然被一本字典挡住,耳畔传来熟悉的话语,“要不你先跟我一起看吧。”

我的心脏里好像住了一头横冲直撞的大象!我扯下耳机,伸手接过小小的字典,字典的侧面赫然写着,晓巧巧。

笑意越来越浓,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我猛抬头,撞进了一双多年未变的清澈双眸里。他露出光洁的额头,头发蓬松杂乱,自然生长。一口白牙整整齐齐,眼睛里发着光,整个人如沐春风。

“季枫。”我叫出了这个只有十六笔画的名字。

“巧巧。”他笑的像六月里和煦的阳光,让人十分舒服。

阳光?没错,就是阳光。现在的他我已经看不到曾经的懦弱,孤寂和畏畏缩缩,只有无边的阳光活力。季枫,这些年你都经历了什么?

他已坐到我的对面问候着,“巧巧,你这些年,好吗?”

“可好了,你看我头发都留长了,长高了还胖了。”我收回心绪笑嘻嘻的问,“你过的怎样?现在在哪读呢?这么精神像换了个人一样,真好啊。”

男生红了红脸,跟我说了很多事,我看着他的嘴巴张张合合像极了金鱼,桌上的雪糕化成了水,我努力想听他说话,思绪却一直飞到了手上的字典,这是什么时候落下的呢?

“季枫,这是我的语文笔记,你快写。”小小的桌子上放满了本子,一个小男孩奋笔疾书,旁边的小女孩正耐心的指导着。

“哦,这是什么字啊,我不会。”男孩写写停停,刚学的字都要标上拼音。

女孩从包里翻出字典,“来,你不懂的字在这里一查就知道了。”

“真的吗?”

“当然了,我教你查。”

那时候,就在杂货铺前的一张方桌上男孩搞懂了很多课上听不明白的知识点。

“铛,铛,铛,铛,铛,铛”夕阳西下,钟摆撞了六次,女孩拉起了书包链,“季枫,我要回家吃饭了,星期一见。”

“星期一见,今天谢谢你巧巧。”男孩收拾着书,桌上还有那本字典呢。“哎,巧巧,你的字典忘记拿了。”他拿起字典跑出去。

女孩边走边回头,“不客气!我家的书柜都塞满书了,送给你,你留着好好查字吧!”

“好,那谢谢你了!”男孩对着她的背影挥手。

女孩回到家,妈妈帮她整理着书包,“巧巧,怎么少了本字典?”

“少了字典?我明明都带回来了的。”女孩脱着鞋不慌不忙的答着。

“你这马大哈,指定是粗心落哪了,唉,我明天上街给你买去。真是,好好一本字典就没了。”妈妈抱怨道。

女孩冲着她的背影吐吐舌头,我可没粗心呢。

后来男孩每次查完字典都把它好好的放进柜子,再后来巧巧出国了,男孩也不需要查字典了,然后嘛,大概是有人搞卫生的时候把它收进了箱子,所以字典就在大家店记忆长河里被搁浅了,不过没关系,反正最后它又重见天日了。

“巧巧,巧巧,你在听我说吗?”我看着发呆的巧巧。

“在听,在听,你说你今年十八,独生子,读高三了,跟母亲住。”巧巧拼命点头。

“什么啊,这都是我当年跟你说过的吧。”我无奈续了两份香草雪糕,“我说我已经搬家了,现在跟我爸爸住,过的很开心,在一中读文科,找到了自己梦想,就是当个作家,已经出过书了,笔名叫既之凤兮,前不久还交了个新朋友,叫江溯,我一般都叫他塑料。”

“啊?你跟你爸住?你妈妈呢?你也在一中读?可以啊,学霸的学校啊,我也准备去一中诶,那不巧了嘛!塑料,是可回收垃圾的塑料吗?”巧巧连珠炮似的发问,眼睛闪着贼亮贼亮的光芒。

“我....”我正想答话,她突然像反应过来了什么,“你说,你读文科想当作家,还有个笔名叫既之凤兮?既之凤兮......”她连做几个深呼吸,一口把雪球吞了下去。

“你慢点,别急。”我抽了纸巾递过去。

她连连摆手,急迫的问道,“你说的既之凤兮是我认识的既之凤兮吗?就是那个专门写青春文学的作家,特别火的,写了很多帅气的男孩子的嘻嘻嘻,是吗!是吗!”

我笑着点点头,“既之凤兮还能有几个。”

“天,不可能吧,我活在梦里吧。既之凤兮,季枫!啊!我的天啊!”她气急了,张嘴也把我的雪球吞了。我哭笑不得,怎么知道我是既之凤兮的人都像见鬼了一样。

“巧巧,我妈妈调到外地工作,我也是近两年才跟我爸一块生活的,学校不能住宿,高三又很紧张,所以就搬到学校附近住,塑料只是一个外号,我朋友大名叫江溯,长江的江,溯源的溯,是我楼上的邻居,人很好,活泼外向热心肠,帮了我很多忙,我一来就认识他了....”

“这些晚点再说,不重要,季枫,我转学后你都发生了什么啊,怎么、么写起小说了?你真的是大神既之凤兮吗?”她万分期待的看着我。

我轻轻笑了笑,“巧巧,还要说多少遍,你是既之凤兮最好的朋友。”

“凤凰大人求求你给我签个名吧,我从初中就开始喜欢你了啊!我要疯了!”她拽住我的手高兴的嗷嗷叫,“我看你的第一本小说就是讲小青梅和小竹马的深厚感情,结局小青梅走的时候可把我哭惨了!”

“小青梅的原型是你呀。而且,你走的时候我也哭得很惨。”我提醒到。

场面一度陷入沉默。

“既然女主角是我,那你的稿费是不是要分我一半?”

“可以。”

“哎哟哟,果然是红气养人啊。”巧巧笑眯眯的咬着香肠,“这是玉米的?你记得我喜欢吃玉米的。”

“早说过要请你吃烤肠的,你都记得我喜欢脆骨,我还能忘记你喜欢玉米?”我笑着回她。“本来就应该给你,你应得的。”

“季枫真好。”她叹了口气,“不过说真的,玉米比脆骨好吃!”

“没错。”我咬了一口玉米赞同。

话落,她却露出比知道我是既之凤兮时还要震惊的表情,“季枫,你没事吧?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你别吓我呀。”

“人总会变的嘛。”我绕起双手,“不说我了,你呢,你以后打算怎样?突然回国了我都反应不过来了。”

“我现在在桐城有间房子住,爸妈还在国外,定期给我汇钱。等我办好入学手续就跟你一样,我也是读文科。”她同样环抱双手靠着沙发。

“好啊,我们又可以做彼此的天使了。像小时候一样,开开心心,肝胆相照,天马行空,不离不弃。”我笑。

“可不,你就每天载着我去上下学,我们继续当同桌。我跟你说外国的事,你写小说给我看。”她也笑。

我们相视而笑心照不宣,“走,下馆子去,替你接风洗尘。”

那天晚上回家,只写年记的晓巧巧破天荒拿出最心爱的密码本,大笔一挥,墨水一落,那篇处处透出惊喜的日记足足写满了六页纸。

‘今年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一年,我终于说服了爸妈回国继续读高三......我纠结了好久才给季枫寄去信,但我始终不敢经过他家附近。他会不会把我忘了?他会不会搬家了?他会不会怪我多年不找他?他会不会对我避而不见?我终日被这些问题困扰的寝食难安。我多希望能亲口告诉他我多么牵挂他,我多希望能回到告别的那天好好跟他拥抱道别,还好,我今天终于见到他了,一切顾虑烟消云散....巨大的快乐像火山爆发,滚烫的山石灰铺天盖地而来将把我淹没。直到现在依然感觉自己好像身处云端,飘飘欲仙.....我知道,我们的心情是一样的,很多事情都是岁月教会我的,我们值得!我难言我无与伦比的喜悦之情,我只知道,我们不散,故事不断。。”

那天晚上回家,我打开电脑,找到那本关于青梅竹马小说细细看着,评论下全是读者求作者让小青梅回来团圆的。

除了发稿,我一般不登网站,一旦写完结局也绝不再改,但今天看了半响后,我在空白文档上敲起了番外。

小竹马变成了大竹马,在几年后一个平淡无奇的周末里,大竹马路过一家甜品店,透过玻璃窗,里面一个扎高马尾的女生托腮看着冰激凌,他的心突然剧烈跳动起来,与此同时,仿佛心灵感应,女生也回头看见了路边的大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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