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扬眉吐气
时针一圈圈的转,我来来回回的在客厅踱步,“铛”——分针指到十二,钟敲了一声,一点了!我抓起钥匙飞快出门,登上笨重的单车往小学的驶去。
一路上忐忑不安,时而激动马上要见到儿时的玩伴,时而感慨这么多年转眼而逝。和巧巧相处的时间很短,算足了也就三年,可在一起相处过的点点滴滴我却都记得清清楚楚,她是第一个向我伸出援手的人,她是第一个一直带给我温暖与快乐的朋友,人生的出场顺序很重要,我很庆幸是她,所以在她离开之后我才愈发觉得她出现在我平凡的成长过程中有多么珍贵。
我相信世上总有很好的人,晓巧巧是其中之一。她会告诉傻傻站在球场边期待着加入球队的我说,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她会一次次认真耐心的给我讲解我不会做的题,等我终于搞懂后再取笑一声,季枫你好笨啊。她会带我去玩,请我吃好吃的,懂得很多知识,跟我讲过很多故事,一直照顾着我,而我何德何能遇见你呢?
转眼我们分开六年了,六年不长不短,正好让一个小学生毕业,而我也能再见你。又见你,那颗在尘埃里熠熠生辉的砖石啊。六年的时间我们都改变了很多,却还一样心系儿时的玩伴,其实真正想找回的是那段永远不会再重来的美好时光,那时候的无忧无虑,天真烂漫。倘若日后已不能再做朋友,那多么高兴我们曾陪伴彼此过走人生的一部分,祝未来可期。她肯定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我一定会笑着向她问候,“这几年过的不错吧?”她也大笑回我,“当然了,本姑娘可是无所不能的晓巧巧!”
我拐进了另一条街,很窄,冷冷清清,一到街口就会闻到一阵阵的食物的香味,平时上学很多学生排着队来买吃的,但今天放假就不见人了,这家专门卖烤肠,烤鸡翼,薯条,关东煮,奶茶,糖水的小店开很多年了,我眼看着老板从一个年轻小伙变成了一个地中海大叔。
“老板,装一份薯条,两份鱼蛋车仔面,两份鸡翅和两条玉米烤肠,关东煮也每样给我来一根。”我架好车,站在烤肠箱前说。
“玉米烤肠还在烤,要不带黑椒或脆骨的?”玩手机的老板起身摆弄食物问道。
“不用,我等等吧。”我摇头,别的都可以换,烤肠不行。
“行嘞。”老板翻转着烤肠。
我看着小街,很熟悉很陌生。这么偏的地方,我自己当然是找不到了。
“季枫季枫,我今天刚发现个秘密基地,快跟我瞧瞧去。”
“不行啊巧巧,我要是不把这道数学题做出来明天上课会被卫老师骂的。”男孩咬着笔帽,跟打满红叉的本子较劲。
晓巧巧凑近一看,只剩最后一题迟迟没下笔。“简单。快收拾东西跟我走,我告诉你怎么做。”
“巧巧,你好厉害啊。”小男孩脸上扬起笑容,两三下把作业收好背起书包,两人关门落闸,课室早已空无一人,路过的办公室也黑乎乎的,原来放学很久了。季枫背着重重的书包走在路上问,“巧巧,你怎么又回来了?”
巧巧撇撇嘴,“我爸爸有饭局,妈妈还在逛街,我回家了又没人,干脆出来吃饭,你呢,什么时候回去?”巧巧的爸爸很有钱,他平时会给很多零花钱巧巧。但他比我妈妈更忙,巧巧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爸爸。巧巧的妈妈很美,巧巧说她妈妈每时每刻都在和朋友逛街买东西,有钱真好,会永远年轻。朋友间一定要逛街吗?不过,我也好像总是陪巧巧东逛西逛。
“我妈妈今天加班,我也在外面吃完饭再回去吧。”我说,一抬头小街也到了。“原来这有一条街,我路过这么多次都没进来过呢。”
“嗨,你连学校都没走遍呢。”巧巧笑着拉我坐在小板凳上。“老板,来两份车仔面,两杯奶茶,两串鱼蛋,两根玉米烤肠!”
“老板,是一根玉米烤肠一根脆骨烤肠!”我连忙纠正。
“好,你们坐着等等。”围着围裙的大叔说。
“谢谢老板。”巧巧敲着折叠木桌说,“玉米比脆骨更好吃呢。”
“才不是,脆骨比玉米美味多了。”我反驳,把书包转到前面,“我下次请你去我家那边吃寿司。”
“我不想去你家,我想去你外婆的杂货铺吃桂花汤圆。”巧巧露出八颗牙齿。
“那,你教我数学题,下星期我带你去看外婆。”我从书包里拿出本子。
“一言为定!”巧巧也掏出铅笔。
可惜后来我们都再也没有机会吃到外公亲手做的桂花汤圆了。
“靓仔,你的东西好了。”老板递过油纸袋装的玉米烤肠。
“谢谢老板。”我接过挂在车头,看了一眼门店,重新骑上车往回转弯。迎面走来一个妇女,长发披肩,一身青色荷叶裙,好眼熟。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忍不住出声,“裘老师?”
她诧异停住脚步,“你认识我。”
呵,我当然认识你,还对你印象深刻呢。“我九岁就认识你了,今年十八。我曾以为你是天使,没想到你居然是亲手把我打下地狱的恶魔。”
“我教过你?你是我学生?怎么回事,懂不懂尊师重教!”她对我莫名其妙的话生气了。
“也是,你怎么会记得我呢。”我苦笑,受害者记恨了一辈子的事情,罪人轻飘飘一句“我忘了”就画上句号。伤疤一文不值,眼泪如此廉价,凶手可以逍遥法外,旁观者全身而退,幕后黑手居然讲述无辜。这,到底是个怎样的世界?我脸上从容淡定,心底早已惊涛骇浪,多年后那场‘事故’里的当事人又相遇了。
“那我就告诉你,你当年都做了什么,你毁了多少个童年,你一字一句听清楚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血淋淋的伤口剖开,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在看不见黑暗的白日下。
“我被领座欺负时,你云淡风轻的掠过,反问我“你怎么老是告状呢?”,而那些凶手却在你身后对我耀武扬威。我被同学孤立时你找我谈话,你说“为什么人家个个都没事就孤立你?你能不能反省一下自己?”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孤立我吗?因为你在其他课上拿着我低分的试卷冲进教室,当众大声责骂我。因为你怀疑我作文写的太好是抄袭的就把我书包的东西全部倒出。因为你在课堂对做笔记的我冷嘲热讽“学了还不是不会,抄了又看不懂。”因为你总是训斥其他学生的时候带上我,哪怕我什么都没做。因为你把我跟一个恶心的人相提并论,所以那间以和睦相处的省一级学校出现了校园暴力事件,而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压榨我整整四年,从来没有尽过一个好老师的责任。我恶心你!”一番话说的酣畅淋漓,每每提起往事便忍不住气的浑身发抖。我死死盯着脸色又白又青又红又黑变幻莫测的裘沁,我恨作俑者,我恨施暴者,恨旁观者,并无原谅他们的打算。
她定了定神开口,“我是名优秀教师,教过的学生数不胜数,自然也有很多学习不好的学生不服我的管教对我怀恨在心。没想到你过了怎么多年却不理解老师的用心良苦,对老师误解这么深,实在让我心寒啊。”
听听,这话!可把自己说的光辉伟大,含辛茹苦,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黑心这玩意儿,永远冷血永远自私,永远不知悔改。
“您对我这么用心可曾记得我的姓名?我厌恶你玷污神圣的国学,你也不配为人师表。你不会看到我的努力,也从来不肯定我的实力。可是你永远不会想到,你不屑一顾的人却被别人赏识与支持。我今日的成功与你毫无关系,提到有关你的一切我只觉得恶心。”我冷笑,夏虫不但不可语冰,而且惊扰到别人后也不会道歉,它应该活在鞋底。“我叫,既之风兮。”
“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不是要有多么超凡脱俗,举世无双,也不是万中无一的天选之子,只是他在该挺身而出的时候选择出手相救,从此有人深深记住了他,一直敬仰着他,崇拜他,作曲歌颂他,写诗赞美他,所以一个普通人便成了另一个普通人心里的超级英雄......”
放完寒假返校,男孩已经进入到初一下学期了,他在本子上写了这么一段话,作为他第一本小说的开头。那群杀人于无形的孩子们正是他笔下的主人公,个个有头有脸,有名有姓。而那个他化成灰也认得的混蛋在小升初的最后一个暑假里意外出车祸死了,这是男孩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最快的一例‘恶人自有天收’。
“我不需要别人来代替你们了。”男孩对旁边的座位笑笑,仿佛又见到了一个笑靥如花的身影。他继续提笔:贤毅,我现在完成了你的理想,也渐渐在实现着自己的梦想,时常想你,一切安好。
我的岁月无忧,落笔生花,字字泣血,表面是波澜不惊,写的东西却触目惊心,心底悲凉不已。小说写什么呢?写那些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人。我也没多大本事,只能书写成稿来纪念我们的友谊。书名旁的作者名赫然入目,既之凤兮。
“既之...凤兮?”她僵在原地喃喃,想了半天突然疯狂摇头,不可能,不可能!那个被誉为写作天才的既之凤兮怎么可能是被她教过的窝囊废?她讨厌的一直只是差生而已啊!
车骑出了巷子,海阔天空,那令人作呕的蝼蚁显得微不足道。香肠依然热气腾腾的挂在车头,我好像从来没这么轻松过。仿佛挣脱了紧紧扼住咽喉的无形枷锁,丢掉了被压得透不过气的包袱。
我想大声唱歌,所以我对着晴空高喉。我想跳,想跑,想叫想喊!于是我都这么做了。我大汗淋漓的躺在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对我指指点点,这有什么关系!我!既之凤兮!从来,不可一世!
去你父亲的校园暴力,去你奶奶的学习成绩,去你鸭蛋的魔鬼裘沁,我去你三姑六婆七大姨八大爷的!我大笑,记忆中我笑了好久好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