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十天

第二十三章 第十天

它们早早地醒来了。那天太阳不再那么刺眼,但是闷热窒息的感觉更加强烈。波浪状的云彩铺满了东方的小半边天空,而且大有蔓延之势。

层层落叶上残存着一具废弃的蜗牛壳,一只独居的切叶锋在那里安了新家。它似乎知道这座房子的主人再也不会回来。经过它的精心装扮,不久的将来这里便会成为一个温暖而又坚固的家。

兵蚁一行没有心思找这个侵略者的麻烦,似乎这座房子本来就是无主之物,而且它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所以,它们捕食了一只年幼蚱蜢之后,便乘风离开了此地。

闷热干燥的天气里,没有一丝微风。此时的小白更喜欢栖息在在树干上,躲在树叶的阴影中,凿开坚硬的树皮,一点一点品尝着美味的木屑。那带着甘甜树浆的潮湿木屑一定会让这燥热的天气得到一丝缓解。

然而,它却不得不奋力地煽动翅膀,与天地搏斗,与时间赛跑。强大与否,并不是衡量一个种族高贵与低劣的唯一标准。世间的每一个生灵都有着高贵的灵魂。如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摆上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而去对其它的种族妄加评判指手画脚,那是无知的表现。

风水轮流转,很多年前的地球上,恐龙是绝对的霸主,但是很多年后,恐龙灭绝了,人类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也许再过很多年,强大的人类谢幕后,可能会有另外一个种族取而代之。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且说七星天牛小白带着小瘦子兵蚁和谋蚁智千里破空而去,继续找寻金合欢。在群山中寻找一棵树,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它们真的能找到这根传说中的“针”吗?

时间把事实变成了历史,把历史变成了传说,把传说变成了神话。在那些代代相传的神话中,天狗食日便是其中一个。

世间万物对太阳又爱又恨。没有太阳,它们无法生存,而过于炎热的太阳又会把它们烤成焦炭。但太阳的存在,绝对是利大于弊。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太阳真的不存在了,这是何等可怕的场面。

所以万物心中,一直有着这样一个担心。它们一直害怕着太阳会在某一刻突然消失。而当这个时刻降临的时候,是它们最为惊恐颤栗的时候。

太阳仰角85°,又一个日上中天之时。历史定格在了这一刻。这一刻改变了草原上数个强大种族的格局。相信这一刻会变成流传不息的传说,会变成亘古永恒的神话。

后世是这样记载的,时将正午,王与鬼蚁以及将军于寻找金合欢遗族途中,异变突起。气温陡降,天地昏暗,白昼如暮。万兽皆伏于地,口不能言,惊慌不已。草木含悲,颤栗不止。

鬼蚁抬首向天,凝视片刻,顿时大笑,势若疯癫道:“吾已明白,吾已明白,吾已明白!”王不解,以为鬼蚁有疾,欲上前探视。鬼蚁前肢指天,王视之,只见风起云涌之处,白日昏黄如月牙。透过浓云缝隙,一片金光撒向下方一座高山,此山高不可测,直耸云霄。不久,日复出,天地大亮,一切恢复正常。盖因太阳之神有灵,一刻也不曾放弃对其子民的庇佑…

按照智千里的指示,小白飞向了那座山的上空。

向下望去,好一片锦绣山川!山脉起伏,一座连着一座,或高或低,或圆或尖,低谷处深不见底,突兀处雄奇险峻。山顶上生长着一棵棵巨大的松树。其叶冠如盖,郁郁葱葱,地上铺满了一层厚厚的松针。

树间的空地上,杂草丛生。尽管土地肥沃,它们却因为缺少阳光而绿中带黄。间或里生长无数不知名的灌木。一群高山羚羊闲庭信步,嬉戏玩耍,或拈草而食,或倒地而卧,玩耍者追逐不停,卧地者闭眼反绉。对于这个羊群,智千里不由地多看了几眼。它突然想起了传说中蚂蚁一族中的一种不治之症,正是与这些羊有关。

并没有发现传说中的金合欢。兵蚁激动澎湃的心情顿时落入谷底。这种大起大落、跌宕起伏的心情让它痛苦莫名。

看到松针上,数只粪金龟正在奋力地把精心制作的粪球推着前行。兵蚁前去询问其中的一只,它只是茫然地摇头,接着便不再管这个问路者了。

“我们再找找看。”智千里也无计可施,唯有这样安慰它。

它们盘旋数周。

皇天不负。它们终于终于在山顶下方的向阳处发现了一丝端倪。

吸引它们眼球的是一簇白色的绒球。

金合欢是一种小灌木,它只有在一种很奇特的条件下才能长成大树,那就是要有蚂蚁居住在植物体内。在没有遇到蚂蚁之前,它们是病态的畸形的。每一棵金合欢树都在苦苦等待蚂蚁的降临,最好是一只经历婚飞之夜的蚁后。而有些不幸的金合欢终其一生也没能等到蚂蚁的到来,最终只能在孤独中衰亡。

为了这个漫长的等待,为了吸引蚂蚁的到来,这种具有灵性的树做了许多的准备工作。

首先,它们散发的树脂清香比情人的味道还要浓郁。不仅如此,它的树叶会分泌一种甜甜的汁液。这是偏爱甜食的蚂蚁的最爱。

其次,在它的树干上长满了空心刺,在每一根空心刺的内部都有很多为蚂蚁准备好的舒适的房间。包括蚁后居住的皇宫,公主和王子的婚房,储存食物的粮仓,甚至还有兵营。

更加奇特的是,在这些活的走廊中常生活着白色的蚜虫,它的**是蚂蚁中工蚁和兵蚁的美食。

金合欢为那些能为它带来好运的蚂蚁提供了住所。为了充分成长,它们需要蚂蚁的照料和保卫。做为交换,蚂蚁担负起园丁的职责。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金合欢上的蚂蚁无法容忍其它动物靠近或者触碰它们赖以生存的城堡。

若有外来者,不管对方是大块头还是小不点,树叶上的毛虫、枝条上的蚜虫、鼻涕虫、蜘蛛和所有的爬满树叶的食木蚜虫都会成为蚂蚁的猎物,甚至是体型巨大的大象或者长颈鹿想要啃食树叶时,也会遭到家园卫士的猛击,这些庞然大物忍受不了灼疼难耐,唯有无奈的放弃而退避三舍。

每天清晨,蚂蚁都会用大颚咬断常春藤和其它寄居在树上的攀援植物。它们拔掉枯死的树叶,刮掉生在在树干上的苔藓,用它们的消毒唾液来活疗生病的树木。

植物界和动物界之间的这种成功的结合在自然界中并不多见。多亏有了这些蚂蚁,金合欢才能长得比其它的植物还高,直接接受阳光的照射。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合欢树会逐渐长成一个活的蚂蚁王国。这个王国比其它任何一个地方的蚂蚁群落都要强大。因为合欢树已经与蚂蚁合二为一。

一名老园丁和几只幼蚁一前一后的走出了一根空心刺。今天是传授如何去除菟丝子的课程。

一株菟丝子的幼苗在离金合欢的不远处生长。它盘旋的速度是很慢,很容易让没有经验的蚂蚁误以为是风吹得它在动。

老师指着它向学生们解释道: “菟丝子的种子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中都会生根发芽。当它破土而出时,植物的茎会以每小时两圈的速度盘旋生长。只要这根茎条一碰到小灌木,它的根就慢慢退化,而菟丝子会长成一种带有小刺的树。它长在别的灌木上靠吸取对方的树汁生活,”

它一边说一边指点,“我曾经看到过一个让我惊奇难忘的场面。两条邻近生长的菟丝子扭动着枝条寻找可以吸附的灌木。如后来它们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植物,就相互缠绕在一起并互相吸取对方的汁液直到两条菟丝子最终于同归于尽。”老师最后总结道:“菟丝子实际是植物界的吸血鬼。”

一个学生张开它锋利的大颚准备把菟丝子咬成几段。

老师却及时阻止了它,“如果你把它咬断,每一段都会成为一棵新的植物。一根被切成十段的菟丝子会长成十根菟丝子。”

“那我们该怎么办?”年轻的学生问老师。“如果任它长下去,它会最终会找到金合欢并缠在它的树干上。”

老师对它的求知欲颇为赞许。“应该把它连根拔起,放在太阳下暴晒,枯焦的菟丝子是没有什么作为的。”

说干就干,它们利用这次难得实习机会机会彻底清除了周围所有对金合欢有威胁的植物。然后它们驱赶了所有虫子,小的蚀木虫和在周围打转的小飞虫。

在白色绒球构成的花束上空,这个场面被三个异乡客看的清清楚楚,没有丝毫的遗漏。兵蚁心中动激动不已,甚至有些热泪盈眶。除此之外,还有一丝忐忑。它们在金合欢树的上空徘徊数圈,方下定决心。既然来了,就要勇敢面对。

午后,这座自由之城里来了三个不速之客。城门的入口是树皮上最为薄弱的部分。它们进去的时候发生一个小插曲。因为天牛是金合欢树的宿敌,自由之城的居民对它没有一点好感。幸好兵蚁挡在前面,百般解释,不然肯定会被愤怒的金合欢子民撕成碎片。而城门太过狭小,就算是让它也无法进入,最后只得让它飞到山顶上。

不过随后它们受到了金合欢同胞们的盛情款待。金合欢树叶分泌的甜汁和刚刚从蚜虫身上采集的蜜露,以及各种新鲜的昆虫腿肉。金合欢城的畜牧业异常发达。它们的食谱中,有55%的蚜虫蜜露,30%的昆虫肉制品,10%的树枝,还有5%的杂物,包括蘑菇和植物的种子等。

在产卵大殿里,蚁后接待了兵蚁和智千里。这是蚁族重地,很多族内的蚂蚁一辈子都没有去过那里。能到这里的,除了绝对的信任,还要有极高的身份。

听到兵蚁讲述黑皇堡的遭遇,家乡城市遭此浩劫,金合欢蚁后悲伤不已。然后兵蚁表明了来意。它想要借兵复仇,救出被奴役的族类。

“不行!”蚁后果断的回答让小瘦子兵蚁满怀期待的心情顿时跌入谷底。它刚想出言质问,没想到蚁后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们是有苦衷的,近几个月来,我们这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的子民已经失踪了一部分。我也想替主母报仇,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那你们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吗?”智千里沉声问道。

“不知道。但是有一天晚上,一名哨兵发现数只蚂蚁神情恍惚,经过岗哨,要去外面狩猎。它前去阻拦,没想到这些反常的蚂蚁力气比平时大了数倍,哨兵根本拦不住。

它只有前去寻找更多的哨兵来帮忙,但是等哨兵集结后,这些好像梦游的蚂蚁已经消失不见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蚁后无不担心的说:“失踪的子民越来越多,新生幼蚁的数量已经不及失踪的数量,长此以往,这个自由之城便会成为一座空城。”

“那你们就更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智千里突发奇语。

“为什么?”蚁后惊讶的问。

“双盘吸虫。”智千里淡淡地说了四个字。随后智千里向众蚁讲述了这种十分诡异的生物。

......................番外段......................

寄生于肝部的双盘吸虫是自然界最神秘的生物之一。

关于这种生物的故事足足可以写一部书,正如它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它是一种在羊肝中繁衍生息的寄生虫。它们以鲜血及肝细胞为食,在羊的体内成长发育然后产卵,但双盘吸虫的卵并不能在羊肝中孵出,它们必须进行一次有趣的旅行。

虫卵随着粪便被排出羊的体外,接触到了寒冷干燥的外部世界。不久幼虫便会从虫卵中孵化而出,这些极其微小的家伙将找到它们新的宿主:蜗牛。

在蜗牛的体内,双盘吸虫的幼虫继续发育,不久它们便会被包裹在蜗牛的唾液中,在雨季来临之际再次被排出。

但至此它们还没有走完一半的路程。

这些白色珠子状的粘液经常会引来成群的蚂蚁。蜗牛行走时候分泌的唾液对蚂蚁来说是极其珍贵的宝贝。除了可以使用以外,涂抹在身上还可以御寒。

多亏有了这种“特洛依的木马”的帮助,双盘吸虫得以进入蚂蚁的体内,它们并不会长期滞留蚂蚁的胃中,它们会把蚂蚁的胃啃出上千个孔后钻出来。这些幼虫会用一种胶状物质将这个像滤器一样千疮百孔的胃新补起来,这种胶质会渐渐变硬并导致蚂蚁渐渐失去理智。

双盘吸虫不能杀死蚂蚁,否则它们就无法再回到羊的体内。它们在蚂蚁的体内开始四处运动,从蚂蚁的外表根本看不出它们未来的悲惨命运。

到目前为止,幼虫已变成了成熟的双盘吸虫,它们应该重新回到羊的肝部以给它们生长的循环过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但怎么才能让不吃昆虫的羊吃掉蚂蚁呢?

双盘吸虫世世代代部在问着自已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因为只有在凉爽的时间里羊才会去吃青草,而蚂蚁们则通常是在酷暑中才爬出蚁巢走到草根的阴影处去乘凉。

如何让羊和蚂蚁在同时同地出现呢?

双盘吸虫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它们分散到蚂蚁体内各个部分,十几只虫寄居子胸部,十几只爬抵腥部,十几只躲在腹部而一只却来到蚂蚁大脑中,

自从这唯一的一只双盘吸虫寄居在太脑中的时候,蚂蚁的生活习惯就完全改变了!……是的!双盘吸虫,这种类似草履虫的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自此以后就控制了蚂蚁这种更高级的动物。

结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当所有的工蚁都已经进入梦乡,被双盘吸虫控制的蚂蚁们离开了它们的城市。它们梦游着朝前走,爬上并紧紧攀住羊类最喜欢吃的草。注意,并不是随便哪种草都行!而是那些羊类最常吃的草:紫首蓿和芥菜。

蚂蚁们全身剧烈地痉挛,它们就这样等着被羊吃掉。

这就是寄生于大脑处的双盘吸虫的工作:每天晚上让蚂蚁们爬出蚁穴到达可以被羊吃草的地方。每天早上当天又亮起来,如果蚂蚁没有被羊吃掉,它的头脑就会清醒过来,恢复自由意志,它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自己在草尖上干什么,然后很快地爬下草杆回到蚁穴再投入到它的日常工作中。

当第二天夜晚来临时,它又会变成了幽灵和那些被双盘吸虫控制的同伴一起再次爬出蚁穴等着被羊吃掉。

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有许多的未解之谜。

第一个问题:寄生于大脑中的寄生虫是如何看到外部世界的情况并命令蚂蚁爬向这棵或那棵草的?

第二个问题:控制蚂蚁大脑的双盘吸虫将会也只有它在蚂蚁被羊消化的时候死去,为什么它要做这种牺牲?

事实似乎表明双盘吸虫已明白它们中的一个也是最优秀的一个将为了其它的双盘吸虫能够达到目的并完成繁殖的循环过程献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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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寂静。这个堪比恐怖小说的故事让众蚁惊骇不已。

“这真是一种恐怖的生物!”蚁后惊讶道。

“是的,它们太过于微小,目前没有任何办法对付它们,也许离开一段时间,将会打断这个链条。”智千里道。

金合欢蚁后沉吟不语。“好!”许久之后,它才下定决心。

兵蚁悬着的心直到此刻终于尘埃落定。

“明日,举族迁徙,远征蓄奴蚁!”蚁后下令。它指了指小瘦子兵蚁和智千里,道:“你们率我族兵蚁为前锋部队,我在中军压阵,工蚁负责搬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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