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蜻蜓

第四章 蜻蜓

01

冒昧地问一下,你最开始喜欢的女孩子是你的同位吗?

我觉得在学生时代,很多男孩子最开始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坐在你的周围,而且大部分是同位。我几个月前看书的时候还了解过,这叫做曝光效应,离你越近的人越容易被你了解,也会更容易产生好感。事实上,从小学到初二我只跟两个女生一位过,其中并没有方佳丹。我和她是前后位关系,那是在初二下学期换位的时候,最后一次换位的时间很长,差不多有一个多月都没有动位置,也就一直保持到了这个班级解体,也为这段经历提供了一个回忆得起的背景。前一章说了方佳丹是喜欢我最好的兄弟蒙宏松的,而她又是怎么样对我产生好感的呢,我想过很久,很可能是我的梗王属性吧。在嗑“松丹CP”的时候我确实十分纯粹,只想着吃吃狗粮,所以全班里起哄最多的就是我,我的那种幽默沙雕本质可以说是一览无余了在那时,还比较有才华,会用一点文言文写文章(当然那个时候并不成熟,很多时候只注重词藻堆砌,实在是华而不实)。种种加之,可能就是她对我产生好感的原因了罢。在将我与她分到前后位的时候,蒙宏松也与苏悦分到同位,于是那段时间“松悦CP”也传了起来,事实上,蒙宏松并没有喜欢过方佳丹,最多是说面对她的主动有点羞涩,而他和苏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都很爱看日漫,所以后来初三的时候,我还撮合过宏松和苏悦,真的只是差一层窗户纸了,可是这两个一个比一个腼腆、不好意思,最后我也没说成,到后来,苏悦初三暑假的时候网恋了一个男生但最后分了,而宏松却仍是单身。

02

方佳丹,成绩很好,考过班级第二也考过班级第一,尤其是英语最好,而且是物理课代表,讲真的,一个女生在物理方面成绩如此之好确实让我很惊叹。而我,从小英语就差的要死,物理方面也是一个废物,我不知道你们那个时候是怎么补习的,反正我的学习之路真的很难受:初一的时候我英语很差,120分的卷子我连六十都考不到,对英语学习更是概念很低,老实说个单词,我甚至不知道它的意思,更别说词性了,我那会还会拿apple当动词用(真事儿),我是怎么补习英语的呢?我真得很笨,每天三节晚自习,我拿出一节半的时间来记单词、默句子,特别苦,但待我坚持下来后,英语成绩真的有所提高,也许你会说这不是讲述我青春情感的故事的嘛,谈这种事做什么?嘿我的书我想写啥写啥,好好努力比说什么都管用!至于物理,我只能表示,自从初二学了第一课之后,我就打算高中选文科了,真的是这样,太难了,虽然说初三的时候我物理还可以,但到了高一我就傻眼了,唉。

说一件趣事,初二的时候学校开展演讲活动,每个班的英语课利用五分钟的时间来进行演讲,在轮到我的前几天,我非常非常激动,连睡觉都会做梦,还会在梦中惊醒,毕竟是我第一次上台做演讲,还是英文,虽然只是在自家同学面前,但颇有一种在联合国大会发言的感觉,更关键的是我演讲的内容:我演讲的是凉凉的英文版,对,就是那个“凉凉月色为你思念成河”,我的演讲十分磕磕绊绊,我的发音不标准还总有因为紧张而忘掉的词音,整体效果十分尴尬,被老师看见我的演讲内容后,还被讥讽了一番,但这位英语老师确实不错,只不过在更年期而已,所以脾气比较...嗯。

我成绩的逆袭也是在初二,那段时间是我的高光,连续三次考试,每次考试都进步二三百左右的名次,从1156一直进步道三百多名,一直到222名,我的巅峰。而方佳丹每次都是前三的位置。

03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喜欢上一个人的,人类都是唯美者,这种美,最初都是容貌美,这是无需置疑的,在我小时候一二年级,也喜欢过我们班一个女生,那女生长得很漂亮,是我们班级的班花,在农小我是真的腼腆的要死,别的女孩子看我一眼我都会脸红,更不用说班花了,我觉得有必要将这个和普信分的远一点,她的眼神,我只是会觉得不好意思,而普信男这种生物居然会理解为“一眼定终生”,我确实很无语,我们班就有一个普信男,是真的无语子,如果你们碰见,赶紧离他们远点吧。在容貌美(外表美的其中一个部分,外表美还含体态美、声音美等等不涉及内在的部分)之后,就是性格美,或者说感觉美,一个女孩子或者男孩子,起初遇见时,她(他)可能不是那么外表出众,但跟她(他)交流,你就是有一种很美好的感觉,这就是感觉美(我认为感觉美和性格美息息相关),再往后那就是品格美(内在美),像这种内在美,往往需要对一个人的长期深入了解你才能体会得到。我举例来说,一个男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如果说这两个人之前从未见过,那肯定是因为外表美而产生的感觉,交流过后还可能会产生一种感觉美,这个时候是基本不能体会到对方全面的品格美,在深入了解之后才能体会得到,最初陷于外表美不能与颜控、声控等归为一类,意义是不一样的,眼睛作为人类认识外界事物的首要工具,看到的作为第一表现最先引起大脑反应,这就叫陷于外表美,但也会继续深入了解品格美,但是颜控,就是特别注重外表美,并未看到美的全面,“没有五官谁会注重你三观”这句话我一直都辩证地看待,这个社会,人们对外表美的追求越来越高,对内在美的追求却好像变得次面了,但看重内在美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一定都会有,你可能现在只想着吃颜,等到以后你就知道要吃品了。

我,当时比较胖,现在也很胖,不骗人的说,我当时160多斤,虽然身高175(现在180)也可以,但平均下来还是显得体积很大,方佳丹很瘦,也有一米六几,像个杆子一样,这估计就是基因问题了,有的人天生喝水就胖,有的人天生吃啥都不胖,那么对立的特征,怎么可能有美好结果。青春期的心动,真的很懵懂;青春期的决定,真的很冲动;青春期的情感,真的很难忘。我作为一个内向的娃儿,主动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后能有一个让我抑制不了主动的女孩子吧(反正目前还没有),所以是方佳丹主动的,那段时间的感觉,青涩,带点欣喜,还有种即将社死的感觉,就好像我是一只几个月的小猫,第一次被一只温暖的手抚摸我的额头一般。她的主动并不是说很直接地说:“喂,能不能做我男朋友”,对于这种话,一般都是言情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现实生活里很少有的,但是吧,她确实还说过,这个人挺大大咧咧的,说话没什么遮拦,但品质还算可以,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或者女孩(尤其是女孩)在面对对方一句其实很微不足道的关心时都会心跳加速,甚至萌生跟她(他)生活一辈子的想法,这种想法随着年纪增加,就会变得更加理性。但!初次遇到的话,真的无人可免。

下面我需要形容一下那段时间了,你们一定会觉得有同感:感觉每天上学不再那么枯燥了,总有一种强烈的想见一个人的兴奋和激动,跟她有关的事情都想去了解,她的笑容好像是世界上最甜美的,她的声音似乎就是天使的声音,她就是从天上下来拯救我的那位天使,所有的所有都是那么美好,她仅仅是坐在那里,都会很漂亮,尽管她的容貌并不出众。我就像是一只蜻蜓,飞在江河山脉之上,穿越在层层密林之间,找到了那朵平平无奇的三叶草,即便一瞬间耗尽我仅有的四个月生命也不惋惜。她曾在我的桌子上写过一行字,我现在还记得: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这世界上有一种事很神奇,在回忆一件很难忘的事情时,当时经历的细节在当时你觉不出来,可当往后你去回忆时,又好像刚刚经历过一样,只不过是感觉不同了。

04

科学地讲,这一章就要完结了,你可能都快骂出来了,整篇文章除了那一段比喻,跟蜻蜓有个什么关系。所实话,我也觉得有点草率了,但我觉得作文也不需要那么多拘束,毕竟是我自己写给自己的,每一章我写的感悟都要远多于叙述,确实有点难受,好像我是一个教育家,可就跟[让子弹飞]中的那句话一样:“正经人谁写日记啊?你写吗?”“我不写。”“我也不写,谁把心里话写在日记上啊。”“就是,下贱!”很多细节还是最好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有一天终究会消亡,但我也不想一直记住,我一直记住的关于她事情,也将只有一件,在下一章里,我不会再密密麻麻地谈感悟,写一笔“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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