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女孩心事

第二节女孩心事

第一次见到蛋蛋,她就喜欢。他的眼睛很大,很清澈,甚至显出一点蓝色;他的鼻子也大,不是扁的那种大,像高山的那种,因为他的鼻子让他显得更有男人气概;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好像在偷笑。他很安静,时常穿着大衣使他看起来很有古代书生的那种书卷气质。真正吸引她的不是他俊朗的外表,而是他的才学,而最后使她彻底陷落的是一个梦。

在梦里,一个雾气沉沉的竹林小径,她在小径边,面对着小径的深处,似乎在等一个人。等了有一会儿,一个长发的高个子帅哥,手拿一支竹笛,身穿白色的长袍从小径深处走了出来,见到她在路边,微微笑了一下,然后伸出长长的手臂,她的手并没有迎上去,而是羞涩地放在身侧,但是那是相当不安份地绷直着,他抓住了她的手,她低着头,笑嘻嘻地跟在他的身后,走入道路前方重重的迷雾之中。以后是什么就不知道,梦到了这个地方停止。

一年多了,她的梦没什么进展,一种奇怪的“回忆”却在慢慢形成,“回忆”久了,梦就立体而清晰起来,变得跟真的一样。真是活生生的白日梦呀!她似乎记起前生。前生的她是一个宫廷的歌舞伎,什么朝代不清楚,当时国内发生叛乱,她跟逃难的宫廷队伍走散,起先她想要前往敦煌石窟去陪伴青灯古佛的,没想到在敦煌的街道上,卖艺时遇到了他(她没有钱吃饭只好一路走,一路卖艺)。他是个青年画工,长得跟胡人似的,她的舞姿被画了下来,她觉得画得很好,进而就喜欢上了这个画工。画工是敦煌壁画的一个画工,他把她的舞姿经过艺术处理后画到了洞窟的墙壁上。至于后来他们有没有在一起?她希望是有,可惜任她怎么冥思苦想都没用。她是出家了,还是跟画工在一起呢?现在的她感觉不会出家,因为遇见那个画工。

可惜梦终究是梦,甚至说连个梦都不是,只是一个臆想。人家已经有女朋友,而且还是男神的二姐,台北艺术学院的教导主任,一个会跳舞的、体态优雅、穿着得体、在台湾岛数得上号的大美女。你说就人家那条件,她还有什么希望呀!话说回来,即使他没有这样的女朋友,她也不敢奢望,他太优秀,如果只是外表长得帅也就罢了,关键是人家肚子里还有料,很多料,会弹琴唱歌,又会雕塑。陈列柜里就有他的玉雕摆件,很棒,她不相信那是用石头雕的,简直化普通为神奇;弹琴唱歌也很棒,酒吧的老魔头乐队就是他组织的,他是键盘手,也是笛子手,也是和音歌手。说话不行,唱歌,他唱得可好了,一点都不结巴,声音好听不说,低音可以唱到降C,高音也到升G。他是莉莉姐的和音歌手,声音超好听,莉莉姐说他的嘴巴外部就像安了个青铜器的喇叭,低沉而立体,他一啊啊起来就会把她感动得不行不行地。她是赵莉莉的另一个和声歌手,通常站在他对面,跟他一起啊啊。他跟自己一样好学,时常向莉莉姐请教。

她的琴是他教的,不是莉莉姐教的。她偷偷听他弹琴,被他发现,他问她想不想学,她傻乎乎地不敢应答。他似乎知道她的渴望,主动教她,从最基础的音阶开始,哈农的、车尔尼的轮流来。他做事很认真,每天晚上酒吧开业前,他要检查他布置的作业。她从来没想过她还能弹琴,钢琴可太贵了,即使是二手货,酒吧的这架也要八千多,真是奢侈品呀!所以,她总是利用早上六点到九点弹琴,在老板娘还没来的时候。她怕老板娘对她免费使用钢琴有意见。

她喜欢他,可也怕他知道,她配不上他,她家很穷,穷得她妈妈都离家出走。更关键的是她不会跳梦中的那种舞,也不会跳复杂的探戈,这跟她的“回忆”完全不吻合,可能是她的“回忆”错了,花儿才是那个舞姬,她只是当时看到这一幕的路人,羡慕他们,把自己想象成舞姬罢了。她见过他俩跳过探戈,相当默契,相当优美,就像一对翩翩起舞的白天鹅。天生的一对!

也许所有遇上他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这样想,就没那么纠结。喜欢一个帅哥并没有什么错,不是吗?她喜欢他,也怕遇见他。一遇到,她就无缘无故脸红,无缘无故说不出话,无缘无故变傻,好像都快变成石头人了,他总叫她傻姑娘。他更傻,都不知道她为什么变傻的,都是他,是他把她变成傻女人的。对于这一点,她得向远方的父亲和妹妹说声对不起,在见到他后的这一年多里,她用来买的衣服的钱是过去的3倍,买化妆品是过去的五倍。在他面前,她喜欢打扮自己,喜欢穿好的衣服,甚至觉得只有穿贵一点的旗袍才敢在他面前现身。因为花儿太优雅,随便穿一件白色纱裙,脖子上再围上一条粉红的三角围巾,就这样简单的打扮却优雅得不行不行的。她现在说话的声音都跟花儿有点像呢。还有,更对不起父亲的事,她自欺欺人的不敢提——她买了副珍珠耳坠,跟花儿一样一样的,也来源于淡水老街的同一家珠宝店。没办法,她见蛋蛋喜欢花儿的珍珠耳坠,她也就忍不住去买了一副。晃来晃去的珍珠耳坠好像鱼饵,蛋蛋就是那条追着鱼饵跑的鱼呀。可惜他一直没注意到另一处也有同样的鱼饵。

总之,是他把自己变成女人的,她得对着淡水河面搔首弄姿,得计较自己是单眼皮为什么不是双眼皮,得计较脖子靠近肩膀的一个雀斑要不要处理掉等等。

只要能常常见面就好,她要求不高。还好,她被邀请,成了老魔头乐队的副主唱,有幸成为乐队的一员,偶尔客串一下,在赵莉莉迟到的时候,唱个哆来咪的歌。她是哆来咪的铁粉,哆来咪这个大歌唱家是她的精神领袖。这一年多来,早上没事干,她都在练琴、练声,下午,她得开始为晚上的生意做一点准备,四点过后,她到高尔夫雕塑厂去排练,那时她就可以见到他。只要一见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他是属于那种让人看着都能吃饱的男神。还是胜男说得对,不喜欢蛋蛋的女人都有病。

每次去雕塑场,她总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像深宫中的妃子迎接皇帝临幸那样,到了晚上八点,酒吧晚上营业时间,她又赶紧去换广告装。她特不喜欢死板的广告装啊,可是没办法,一是工作需要,二是保护自己。在酒吧这种地方,猪哥特多,每个男人好像都想占她便宜,要是打扮花枝招展,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老板娘为了吸引顾客,倡导客人可以戴眼罩那样的面具。有了这个面具,很多客人的胆子就熊大起来。猪哥手会从哪个旮旯角落突然间就冒出来,防不胜防!

嗨,为他打扮得花枝招展有什么用呢?他根本没注意到她,人就是这样,老瞎折腾自己,明知道没希望,还继续瞎折腾。他跟她就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碰不到一起,不过只要能时常看看,平行线就平行线吧。她要求的不高。还好,经过一年多的接触,她终于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已经敢主动跟他说话,她不是他的学生?他不会主动跟她说话,可是她要是弹错了呢?他还不得说点什么。像他说的,她就是傻姑娘。可是她为什么变傻呢?嗨!

他很真实,很纯粹,这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的眼神是那样样清澈,就是跟上帝碰上面,他也能昂头挺胸,因为他不亏欠谁。在这个充满谎言的酒吧里,他简直是另类,可爱得像刚出生的小猫小狗,可爱得让人想抱抱。

她还一直记得第一次他教她弹琴的那天早上:他坐在琴凳上弹着琴,她站在他的左手边,早晨温柔的金色阳光透过白色的窗纱落在他们的身后,微风轻轻扰动轻纱,轻纱扰动阳光,进而扰动她的心。她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后,闻着健康年轻男子身上特有的体香。这是什么酒呀?如此醉人!

要不是因为他,她早就辞职,虽然这里挣到的钱比较多,但是太乱啦!对面的媚眼霓虹灯一亮,人们就变了个样,集体猪哥,集体不讲道德,她心里怕怕的。啤酒妹这活真不是她这类山妹子能干的,她觉得应该请对面媚眼的小姐或是另一头的风云际会的小姐来干才比较合适。

斯文的流氓时常抓着她的手说:“呃,小妹,你的手真滑呀。”啤酒妹的手并不漂亮,指关节粗大,这都是早年干农活留下的印记,弹琴要用力,指关节也跟戒指似的,不漂亮。不过她人长得挺漂亮的,一米七三的高个,有画家欣赏的三段曲线美,一对健康的瘦长腿匀称浑圆,肌肉结实。她的眼睛长长的,眯起来像月牙,跟观音菩萨的眼睛一个样,显然是好欺负的对象,还有她说话或者笑的时候,一张口,左右嘴角各露出一个小小的酒窝,很萌很可爱。就这样,客人很喜欢逗她说话,更是因此找到她能喝酒的借口——不是有酒窝吗?不管客人如何无礼,老板娘总是向着客人,连句解释、劝解的话都没有,根本不管她的死活。当然,她在这里有个保护神,一遇到死皮赖脸的客人,她就冲台上喊:“老师。”

蛋蛋跟铁蒺藜的光头党可是一伙的,没人敢把他怎么样。可是他怎么跟铁蒺藜扯上关系呢?黑社会呀!这一点真让人担心呀!

2540年的春天,很多人跟随着花仓子的脚步来到台湾,台湾成了大陆乃至海外投机分子、走私冒险家、东洲国罪犯、养情人的各国大咖的乐园。这样的人多了,消费也跟着发达起来,人们见到他人的腰包越来越鼓,心跟着躁动起来,于是更多的冒险家出现,更多的不要脸也来了,人们需要的特殊服务就越多。

台湾需要酒,需要夜总会,需要酒吧,需要各种颠覆人性的场所,需要腐败、堕落的生活方式。很多小姐像苍蝇闻到了鱼腥味似的,跟随投机客的脚后跟也来到台湾,然后她们开始以反人性的姿态,让躁动不安的客人感受动物性的自由主义。被酒精与粉红色灯光浸泡着的客人们呀,正是要把这里变成他们心目中的西方极乐世界。

随着市场需要,台湾各大酒店的大堂吧、西餐厅也开始聘请驻唱歌手和乐队,酒楼常常会附设茶座,咖啡厅,西餐厅,卡拉OK厅,迪斯科舞厅等等,可这些外来货还是西方的样子吗?不,变异很快发生,黄赌毒开始在它体内滋生、泛滥。

这是个美好的混乱时代。“一切向钱看”,“有奶便是娘”,“笑贫不笑娼”,“坑蒙拐骗是本事,受骗上当是活该”等等邪理在社会上受到人们的认同,传统的“仁义礼智信”成了可笑的傻瓜。想在台湾这个非洲大草原生存,必须认可这里“弱肉强食”的草原准则。

有了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大白鲨啤酒仍然卖的不够好,客人点得更多的是欧洲的总督葡萄酒,美洲的蓝力啤酒。即使是喝不惯的洋酒,他们嫌太辣,太贵,也觉得比本国最高档的国茂酒好。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东洲民族工业是没法制造出多少高档消费品,所以崇洋媚外是合理的,也是正当的需求,不能因此而责怪国人素质低。在酒吧里,啤酒通常还是卖得最好的,原因是现在台湾的大部分人都是南民土著,酒量都不高。

近一个世纪,台湾有过两次大战役,一次是2502年,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台海战役,台湾人死了很多;另一次是2521年的台湾保卫战,战后的五至十年期间有一波大移民,大部分是大荣州的安华市人,因为风俗习惯、语言相通,比较容易相容,这样有助于社会稳定。陈明是第一波,老兵,因为身体问题,在家乡被人说三道四,而青影又跟一个知青好上了,待在没几个人认识的台湾好些;胜男、刘国川是第二波,他们受政府委派的,胜男是主动申请支教的,刘国川是东政教委派的政府工作人员。

客人酒量普遍不高,喝不了度数高的洋酒和白酒,喝红酒的人又是少数人,或者比较顾面子的斯文人。喝啤酒的人似乎都有江湖习气,他们喝酒不是品酒,是斗酒,更多是为了热闹,好玩,而且他们往往不是单挑而是拉帮结派地“群斗”,不把对方的某个酒友灌趴下了,这场战斗就不算完,这些人都是花仓子等安华市人和台湾南民土著,他们都有这个风俗。这么猛灌,一晚上的消费也是惊人的,就是大款,他也得掂量着口袋。100元一打的蓝力,一碟小菜都要10元以上,酒吧的东西就那么明确标价,比外头的贵3到4倍。

斗酒引发的不服时不时会引发械斗,这在外人听起来觉得可笑,可它就是真真的存在。南民土著的拼酒不仅仅是拼酒量,还有猜拳技术,还有他们最注重的面子。猜拳技术好,酒量又好的人自然大受欢迎,这样的人在江湖上一般也会获得较高的尊重,甚至有些时候会被人请去当枪手。蛋蛋就是这样的人,经常请他当枪手的是淡水县北投区区长约翰.雷德,人称铁蒺藜,是个狠角色,组织了一个光头党的黑社会组织,公开在这里收保护费。白道和黑道上,他的应酬都很多,需要蛋蛋这样的枪手。这一点让啤酒妹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个区长还可以是一个黑社会头头呢?即是土匪又是官兵,跟演戏一样吗?只要换一换衣服就成?

可是蛋蛋怎么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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