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章三(上)
粗重的喘息声回响于过分安静的楼道,险些摔倒的同时,我抓住楼梯扶手拼命跃上下一个台阶。
快点、快点、再快点……不然的话!
打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我终于来到天台。在我眼前的除了一片水泥空地外就是一个女生,她站在护栏上随风飘摇。黑色的短发和米黄色的围巾仿佛有生命般地飘动着。
“莺歌!快回来!”我向她伸出手,一步步靠近。
“别过来。”莺歌回过头,用平静的声音说道。她的脸上是不合时宜的笑容,灿烂、美丽,一如往常。
“莺歌!回来吧!别这样!”
她的笑容染上悲伤,“结,活下去。”而后,她向楼下摔去。她脖颈上的米黄色围巾渴望般地伸向天空,却什么也没能抓住。
我跪倒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任发疯般的嘶吼响彻天空。
莺歌,我最爱的人,以这种方式离开了我,在我们最相爱的时候。
*
我是被粗鲁的敲门声叫醒的。
艰难地爬起来,正好看到闹钟显示六点半。妈在外面催我快点,但我还是慢吞吞地穿好衣服才出来。
“结!不是叫你快点了吗?!怎么老让莺歌等你啊!”妈一大早就是大嗓门,有时候我真佩服她这么有活力。
“等我一下。”我一边用手梳理着头发,一边刷牙。莺歌在厨房帮我妈准备早餐——不过这早餐是没我份的,因为刷完牙再步行一段路我也就是刚好在铃声之前到教室,没有吃早餐的时间。
还在洗脸就听到莺歌在外面喊我,能让莺歌催我也就是说快迟到了……加快速度洗完脸,莺歌已经站在门口等我了。
“要迟到了哟。”
“好好好,马上。”我把鞋穿好,急急忙忙开了门,突然想起没拿面包,转头回去的时候,莺歌拿着面包在我眼前晃。真是个值得信赖的青梅竹马。
“结,每天都赖床是不好的习惯。”
“唔嗯……唔嗯……”一边快走一边吃面包让我顾不上莺歌的抱怨,只能用脑袋的摇晃来表示。
“真是的,不要老是敷衍我啊。”莺歌抢过装面包的袋子,同时递上一盒牛奶。“慢点吃。”
莺歌就像我的第二个妈一样,喜欢唠叨和照顾我,虽然多亏她我才能每天赶在铃声前到教室,但是这样的唠叨还是敬谢不敏吧。
为了转移话题,我冒着被咽死的危险和她聊起天来:“今天有没有做梦?”
“不要转移话题。”一起长大就是知心知底,什么都瞒不过她。“梦嘛,梦到你……”
我停止咀嚼,盯着她。
莺歌注意到我的动作,似乎是想卖一下关子,但老实如她还是很快放弃了。“梦到你上课睡觉被老师抓到了。”
我的天,今天死也不能在上课时睡着。
莺歌有个特异功能,可以预见未来。有时候是在梦里看到,有时候是在醒着看到,不一定会全部实现,但是大多部分都会实现。常言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我宁可把莺歌的话当做一定会实现的未来,也不愿意当做耳旁风遭罪。
结果英语课的时候,我还是睡着了,被英语老师罚抄上课学的《I have a dream》十遍。
有时候就算知道了结果也不见得就能避开啊。
莺歌看着累趴的我,鼓着腮帮子说“自作自受”。
我伸手戳了戳莺歌鼓起的腮帮子,气从嘴里吐了出来,同时也发出了不太好听的声音。结果引来莺歌一阵殴打(力气很小,一点都不疼)。
记不得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在一起了,我们一直是邻居,一直读同一所学校,所以理所当然地在一起。我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在她面前似乎总是那么轻松,即便有时候懒得理她,她也不会因此离开,这让我感到安心。
我喜欢莺歌。
发觉自己喜欢莺歌是在今年夏天。那个时候天气热得像蒸笼,蝉还是别的什么虫子在树上叫得很吵,我和莺歌放学的时候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跑到离家远一点的河边玩水。
那条河不大,也就三四米宽,又很浅,所以我们无所顾忌地跑下去玩。莺歌性格腼腆,不会像我这么开放。所以我跳下去第一件事就是把莺歌泼湿,她逃了好一会儿还是全湿了,然后干脆也跳下来和我打水仗。
天渐渐黑了,玩得尽兴的我们也就准备回家了。那个时候,我看到了莺歌白衬衫下的内衣。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脸瞬间就红了,一直烧到耳根。因为天黑的缘故,莺歌没有发现,她说什么我都是嗯嗯的回答,不敢看过去。
老实说,莺歌的内衣我是见过的,不过是洗好挂在阳台上的。也就是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女生的内衣。
回到家以后我就对这件事在意的不得了,努力找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彻夜思考的结果只有我喜欢莺歌这一个而已。
现在想来,其实当时归结为男生第一次看到女生的内衣被刺激到了才对吧?但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对喜欢莺歌这件事坚信不疑,根本没去想其他的可能。
那时候我甚至想要向莺歌表白。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打消了,因为不管表不表白,莺歌都会在我身边,我们俩的关系其实比情侣还要亲密。
经常想牵她的手、想亲她,不过这样的距离似乎也不错,表白的事还是找个合适的时候吧。
当我把终于抄完的十遍课文交给老师,已经放学了。走到教室的门口,莺歌欢乐的笑声从里面传出来。
莺歌会这么开心真少见,在和谁聊天?
不动声色地溜到后门,再从门缝往里看,莺歌正站在我的座位旁,和一个隔壁班的男生聊天,看上去气氛很不错。
原来莺歌也能和别人聊天得这么开心啊,总觉得有点不爽。
所以我毫不掩饰地走了进去。
看到我回来,莺歌笑脸相迎。然后又对那个男生说道:“下次再聊吧,再见。”
男生也是同样的笑容,说道再见。转身离开的时候对我打了个招呼,我看得出,他对我有敌意。
莺歌把包递给我,“英语老师说了什么吗?”
而我则是不理不睬地说了句“回家”。
一路上,莺歌都在说话。从小一起长大,对彼此的脾气都是再熟悉不过了。她总是用这种方式来逗我开心,平时的话我会顺着她开始聊天,但是现在怎么都没有这个心情。
当她情绪高亢地说道一档综艺节目时,我突然转身,她就直接撞到了我身上。我抓住她被撞歪的身体,直截了当地问她:“那男的,谁啊?”
她愣了一下,“魏然吗?”
这是刚才那男的名字吗?“你们怎么认识的?”
她显然不理解为什么我要问这些,“为什么问这个?我和他是在办公室认识的。”
“为什么会在那种地方认识?”
“上次帮老师整理试卷的时候他也在,就认识了。”
唔,听上去好像没什么可以说的。
“聊的很开心啊?”
“你……没事吧?”她很仔细地看着我的脸,似乎觉得这是感冒发烧引起的。
“我喜欢你。”
她那打算测体温的手还没伸过来就停住了,嘴巴微开地看着我——这是她脑子短路的表现。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
“我说我喜欢你啊!”
莺歌肩膀一抖,不停地眨着眼睛。“你、你是认真的?”
啊啊啊啊啊!这个傻丫头!
抓住她的头我就亲了上去。这个场景不知想了多少次,真正去实行的时候我发现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莺歌扑腾了两下,就慢慢抱住了我。她的手在颤抖。
再松开已经不知过了多久。莺歌满脸通红,眼里全是泪。
好可爱……
我还沉浸在莺歌可爱的脸和初吻的余韵中时,莺歌突然抱住我,放声大哭。我被吓了一跳,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难道是很不情愿?不不不,她刚才不是抱住我了吗?
我抱着她却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一直拍着她的后背,不停地说着没事了没事了。
直到到家她也没告诉我为什么哭,我也问不出来。
吃过晚饭,我在房间的阳台站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听见隔壁传来拉门的声音。当我看到一双纤细白皙的手放在护栏上的时候,我叫了她的名字。
她探出头来,很惊讶的样子,不过马上又收了回去。一句话也没说。
“你还好吗?”
许久,那边才回以肯定。
“你怎么了?”
秋风卷着地上的残叶,发出唰唰的声音。楼下偶有几辆车开过。时间如流水般消逝,她仍旧什么都没说。她一定是在自己烦恼些什么吧。
“莺歌,我喜欢你。”
果不其然,那边有了动静,只是她仍然不说话。
“告诉我吧,不管怎么样,我陪你承担,相信我。”
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莺歌开口:“结,我也喜欢你。”
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可是听到的时候,我还是感动得想哭。两情相悦竟是如此令人高兴的事。
“我知道呢。”我告诉她,然后从阳台向她伸出手。那只纤细白皙的手稍稍犹豫之后抓住了我的手。
扑通、扑通……
可以感觉到她的心跳,可以分享她的体温。
“你心跳好快啊。”心直口快的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说话的冲动,然后那只手迅速抽了回去。
等我连说好几个“我错了”,她才又把手放了回来。
不管怎么样,今后我会陪你,保护你,现在就放心地把手交给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