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走回我暖煦的过往
走回我暖煦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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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那天,我收到的礼物,一双红色高跟鞋和一张蔡健雅的专辑《若你碰到他》。我问他怎么找到我的?他说,想找的话总会找到的。他说他叫陈渊泽。很普通的姓,但名字很好听。我对他说,你的“陈”字写出来很漂亮。
我喜欢的高跟鞋,但我不会去穿它。我只喜欢收集和欣赏它们。我说,渊泽,我请你吃饭,在我的家里。
我买了很多蔬菜,肉类,自从我搬了家之后,他是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我用雪碧兑了二锅头做成了鸡尾酒,我们喝了很多杯。最后,他在看我常看的书。我洗刷盘子。他说,这像不像婚后的生活。我微笑,不语。将盘子一只一只放好,关掉水龙头,出来对他说,我大学毕业之后就一直想要过几年一个人的生活。只需要一间房,一厨一厕,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不与人来往,也不与人相爱。
他说,你太自闭了,长期这样会生病的。谢谢……我对他说。
我走过去,放了他买给我的cd,他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我坐在对面。我们不讲话,在听音乐。
然后,每天我的门口都会插上一束栀子,我曾经提过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每次我都微笑的取下它们,然后用清水养在玻璃瓶里。我在想,如果他坚持下去,我说不定会爱上他。
他请我去看音乐会,每次到钢琴独奏的部分,他都会闭上眼睛,很安静的动作。我把手伸过去,又僵在半空,问他,为什么?他说,很神圣。对。我也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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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暂时离开有他存在的生活,也暂时忘记此刻有这样一个情生意重的男子。
我去常去的馄钝店吃馄钝,老板还是记得我的口味,会记得我爱坐靠窗的位置。因为可以边吃边看路人,那家的老板每次见我进门,便远远的打招呼,他虽然年纪打了,但是腿脚灵便,面目和善。在这热气喧哗的小餐馆里,人声嘈杂,但我内心平静,因为我有自己的安稳。我知道此刻我在想你。
雨后,独自上到高高的屋顶,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回忆起学生时代,教室迁居顶楼,我们一间教室伶仃的突兀在屋顶上,有一面墙全是窗户,桌子比窗沿还高。从这一侧看下去,感觉眩晕,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可以看到最大片的天空。下雨天,天是灰色的。晴天时,天空是清澈干净的蓝。原来在高处,享有的是这样的快乐。
我们的教室与播音室相连,每到中午,就能听到清晰的播音以及能够起人回忆的歌曲,这个时候是一天当中我最喜欢的时刻。常常会有黑色翅膀的鸟群在窗户旁边盘旋而过,迁徙着我的视线。我喜欢站在高处,透过防护网看到被切割成方格的天空。
我想在安静的时候听莫文蔚的专辑《健。》,喜欢她的声音。
安妮宝贝说,人在孤独的时候,喜欢养只猫。老家附近有一个老人生有六个儿女,六个儿女纷纷成家,却无一人管她。她有一只猫,黄色的毛,白肚,脚底是粉红色。在老人身边的时候,特别温顺,像一个听话的孩子。它常会撒娇的叫唤着,老人在屋后开垦了一块地,种了一些蔬菜,那只猫总会坐在旁边看着她的。她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没有人帮她,没有人陪在她身边,她最孤独的时候只有那只猫在她身边。
我家里曾经也养过几只猫,大多活不长,而且体型瘦弱。我觉得猫是一种让人温暖的动物,可以相互取暖,它可以给你作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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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在马路上,踢着空的啤酒瓶,听着它在地面上滚动的声音。晒着太阳,走在阴凉处,伸手触及到斑驳的墙壁,泥土在墙壁上被太阳晒得微微匝开的声音。树影照在地上,轻轻的摇晃,破碎的,像一幅零乱的图画。回到家,不小心碰翻牛奶,白色的乳液倾洒在书页上,很快浸透。过了很久时间,书页还散发着浓厚的牛奶香,淡淡的又很浓重的,像是一段过去的爱恋,不自觉的像是某种幸福。
离去的人,都已经过去了。
我觉得我想他了,所以给他打了电话。
我们在一面贴满广告纸的墙壁旁相遇,然后,我们做了一个小游戏。拿出电话拨打广告上留的电话,我们打了很多个,听到有人接听,然后就随便聊聊,结果被人骂,也有人说,神经病。
然后,我们去吃饭,送我回家时,突然捧出大束栀子,我突然很想微笑。我把栀子放进玻璃杯里养,然后,放音乐,蔡健雅《若你碰到他》的专辑,后来换了张学友的专辑《热》。因为彼此有相同的兴趣,所以喜欢的歌手、电影,以及黑白照片这些都类似,听音乐的时候,我们都不讲话,我进厨房去做饭,回到客厅,发现他倚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抱出被子给他盖上,突然想起往事,我也为良善盖过被子,细心的关了灯盏,关掉音乐。而今物是人非,我更应该怜惜眼前人,因为我知道我爱他。
电视里还在放映着信的歌,他唱,把每天当作尘世末日来相爱。后来他又唱,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爱到沸腾才精彩。煽情的唱词,足以在爱情刚刚开始的时候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拿起水杯时不小心碰到了一只花瓶,惊醒了熟睡中的渊泽,然后,他掀起毯子,坐在沙发上,抽烟。我说,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故事,讲父母亲的爱情。
我拿出母亲的相册,我指着众多女子中的一个对他说,这就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很青涩,像一朵茉莉,洁白素雅,站在众多女子中间,别人都梳着小辫,她烫了头发,短而卷曲的发梢,微微的笑着。她也是那样的独立于人群,而我依如她当年。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一张独照,十寸左右的照片,脸上纯真的微笑没有一丝被生活所迫的痕迹,那是她照片当中最美的一张。另一张,他与她的结婚照,他脸上有年轻充满英气的微笑,她刚剪了头发,据说一点都不满意,所以照片上的她没有笑,脸部僵硬。还有一张,她怀里抱着吉他。旁边附有另一张,她刚做完手术怀里抱着刚满月的我,那时的我刚满月,没有穿鞋,戴着小帽子。那时的她很憔悴,像枯萎的花瓣,兴许是刚刚做了手术,穿一件旧的西服,灰布裤子,看上去很另人心疼。维有爱,才会有心疼的感觉。八岁时她领我照了一张照片,我戴着有两只耳朵的帽子,穿着新衣服,依偎在她身边,站着都不及她蹲着高。我们的身后有大片丛林,废弃的家具,荒凉的土地。我一直不喜欢照相,她硬拉我照了这么一张,我当时没笑,她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穿着黑色的夹克,脖子处露出毛衣领子,那是她自己织的毛衣,她喜欢织梅花的花样,小时候,我穿过很多件她织的毛衣,上面有很多图案。她非常的心灵手巧,总记得小时夜夜躺在她身边,她那双不停歇的手。那时她很年轻,有着美丽的容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