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相连的大陆上,大陆没有尽头,广阔的森林和连绵不断的山脉上都有龙的踪影,它们纵横大陆。整个帝国唯一能够与龙抗战的则是骑士和魔法师以及魔法弓箭手。

每次龙攻击人类时都是选择先把魔法师干掉,龙畏惧的则是魔法师和魔法弓箭手。高超的魔法师能够施展毁灭型魔法将龙给活活烧死,这也就是龙所畏惧的地方。但龙也会喷火,这就意味着龙能够与魔法师抗衡。

在我十六岁那年。清晨朦胧,一大群身披银白色铠甲的骑士手持长矛以及坚厚的盾牌。他们排着井然有序的队伍,前头则是两名骑着白马的大骑士。这群骑士队伍当中,还扛着受伤的骑士。

通常被扛着回来的骑士都是脸色苍白,手臂断裂,或是肚皮破裂。他们挣扎着,灵魂在死神面前不断徘徊。坚硬的铠甲都破穿了拳头大小的窟窿,血液不断渗流着。他们渴望活着。

骑士队伍整齐的往城堡得前门走去。每名身披铠甲,手持长矛的骑士都面无表情。看到骑士们败北而归,一大群市民迎靠着接近里边,在街道上排成两行,让开出来的道路由英勇的骑士们通往城堡。人民们通常会在骑士的背后议论纷纷,其中夹杂着一丝看似看笑话的气息。

天色刚亮,依旧朦胧。我和格斯挤进人群里边,看到的都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断臂断腿,开裂的伤口上翻着血肉,血液早已干涸。

我问格斯,说,你想过要加入骑士吗?

格斯说,不,我不会加入的,即使我饿死也不会去参加骑士,巨龙太可怕了!

我从格斯的眼里能看出他那坚定的语气。他畏惧了巨龙,宁可流落街头饿死也绝不会加入骑士成为巨龙的美餐。

一位挺着大肚腩的男子从城堡里走出来,满脸卷曲的胡子,穿金戴银,他一手牵着自己的夫人,迟缓的走下台阶。城堡周围都有骑士站岗。他的夫人与他一样是华丽装扮,一袭贵族裙。这位便是管制北城的侯爵大人,他的身边则是貌美如花的侯爵夫人。

侯爵大人牵着侯爵夫人的玉手,漫步走下台阶,小心翼翼。平民们以及一些富商们下跪迎着,齐声喊道,侯爵大人,侯爵夫人。

我看着穿着华丽的侯爵大人以及侯爵夫人,顿时愣住了,直到格斯硬把我拉着跪下我才回过神来恭敬下跪。

领头的大骑士对侯爵大人下跪报告,说,火山旁边巨龙的数量不计其数,我们骑士敌不过,已经有一名魔法师丧命了。

人们都知道巨龙总是先对魔法师下手,这样就能大幅度降低骑士团的攻击力。侯爵大人只好沉默,无言以对。

人类惧怕巨龙,从而把大陆尽头是海洋的理论完全推翻掉了。但依然推翻得不够彻底,想到大陆尽头,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那位站在讲台上论述海洋的绅士,我一直坚信他必定去过那里。他把它描述的栩栩如生,人间天堂,那里没有巨龙,有众多的岛屿,巨龙永远飞不到那里,但人类可以到达。

往后的岁月里,北城所征招到的骑士人数极少。那种比例就像是一百人当中只有三人参报骑士。侯爵大人为此想出下策,每一位加入骑士团的都可以获得一百枚金币,是整整的一百枚金币。骑士的要求很低,一旦过十五岁的人民,加入骑士都来者不拒。

一百枚金币对贵族和富商来说不足挂齿,绝对不可能蠢到让自己宝贵的孩子沦为骑士从而成为巨龙的盘中餐。可平民就不同了。平民半辈子为富商打工都赚不到那么多的金币,自然一百枚金币就是他们梦寐以求想得到的。

我和格斯都受到一百枚金币的吸引。那一百枚金币如同磁铁,牢牢的吸住了我们。格斯曾说过他死都不会加入骑士,然而这次却是破例了。一个例外使得他曾对我说过的话成了我听过的笑话,平淡无奇的笑话。我不明白当时他的眸子里为什么会流露出坚定的色彩。

所有新手骑士都是平民。在训练场上我们都身穿银白色的金属铠甲。我觉得这套铠甲不如我的麻衣穿着妥当。这套铠甲不习惯就觉得它够沉重的,并且有些冰冷。这种冰冷早早就为惧怕巨龙而冰冷的大冰冷做好俱全的铺垫。

在练习使用长矛的时候,我这才知道长矛比铠甲重上多倍。我们手持长矛,在稻草龙面前练习刺杀。大骑士嘱咐我们,刺龙要刺它的喉咙部位或是颈部,颈部有大动脉,一刺大多能结束掉巨龙的生命。由于长矛太重了,连续挥舞了两三天后我的手臂几乎没有力气了,极其酸痛。不只是我一个人的胳膊感到酸痛,其他新手骑士也是如此。但我觉得长矛拿久了会习惯它的重量的,因为我和格斯以前都是吃不饱,力不足。

然而成为了骑士我们就能焕然一新,不仅能够享有一百枚金币,还有地方住,供我们吃穿,日子久了我和格斯都舍不得离开这里了。也离不开这里。

骑士们都挤在一间宿舍里睡觉,睡成一整排,这让我想到了这儿原来是马槽。干草铺盖宿舍的地面,这里也是挺暖和的,至少比大街上温和多了。

格斯睡在我旁边,每次入睡前他都问我,他说,你的后背上为什么会有一块巴掌大的胎记? 然而我却没有理会他,因为,其实我也不清楚我背后胎记的用处,我够得着它,但看不到它。每次我都是蒙上被子拒绝回答格斯的问题。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格斯却不曾想过我胎记的问题,如今他却觉得好奇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好奇。

这让我记起在我五岁时梅尔梅西奶奶去世前紧紧抓住我胳膊时的情景。梅尔梅西奶奶抓着我的胳膊,我感到她当时所抓我用的力气很大,仿佛有一切事情仍来不及告诉我就离开人世了。

我总是在被窝里想着想着就睡着了。舍外的钟声敲响,这意味着天色泛起鱼肚白,夹杂着朦胧,于是我们穿好铠甲,急促的跑去操场集合。气温明显下降了,铠甲穿着极其冰凉,这种冰凉可以重头至尾的贯穿人的身体,但仍然远远不够巨龙阴凉恐怖。

操场上骑士只练两种技能,一是刺杀,而是骑马。大骑士教官从未教过我们如何闪躲,他说,面对巨龙,我们没有临阵脱逃的选择。

操场上用来训练刺杀的稻草龙被捅得像蜂窝一样,面对真正的巨龙,我该想,应该是我们变成蜂窝,化成灰烬。正面对着稻草龙的时候,我们英勇无敌,杀敌数百;面对着真正的巨龙的时候,我们破胆寒心。

我和格斯来这里不久,大概一个月吧,我们这批新的骑士就被分派前去与巨龙抗争。因为魔法师占卜到一天后将有巨龙攻击城池。那一次攻城的巨龙只有一只,它盘旋在天空,展开的翅蹼遮天盖日。我们骑着黑马,手持长矛以及盾牌。我来到北城城池前,仰视着头顶上来回盘旋的巨龙,它们的咆哮声划破长空,在天空中犹如打雷般巨响。

那次我才知道城外的天空竟然是紫红色的,像铜一样的紫红色。这种紫红色不是使人深感浪漫和谐的晚霞,然而它却能令人恐惧,心寒。

尊贵的魔法师站在众骑士身后,躲避巨龙们在天空中搜索的视线,这样才得以拥有施展大型魔法的机会。魔法师施展大型魔法需要一些时间。首先是嘴里念叨着一段魔法咒语,有骑士在前面庇护,魔法师不需提心吊胆。可他念咒语太长需要大把的时间。骑士们看着破空袭来的巨龙,恐惧得骑着马掉头散开了。

巨龙趁着散乱的兵马,它那锋利阴森的瞳孔一下子就锁定了魔法师的位置,嘴里一个大火球脱口而出,破空咆哮,随着火球砸在地面上的一声巨响,魔法师连渣都没剩。

巨龙肚子里的火不是用之不竭的,它的火焰就像我们人类一样,饥饿时需要补充能量。人类补充能量靠吃饭,然而巨龙却什么都不需要补充,隔夜后它们肚子里的火焰会重新填满。

我骑着黑马,在众多的骑士群里,大骑士断了我们的后路,说,谁敢临阵脱逃,谁就得吃我的长矛!

我这才后悔那一百枚金币对我来说已经什么用都没有了,格斯的金币亦是如此。格斯是第一个掉头逃掉的骑士,在他背后一只突如其来的长矛贯穿了他的心脏,鲜红的血液毫无忌惮的喷出。我看到被大骑士杀掉的格斯,顿时双眼泛红,扯破嗓子喊出格斯的名字。我们两人在一起经历的岁月瞬间充溢着我的脑海,那些夜里,他每次都会毫不厌倦的问我胎记的事情,我仍然对胎记是一头雾水。

骑士们进退两难,巨龙的火焰从天而降,又是一群骑士葬身火海。骑士们推出投石器,投石器的车辙像是没有上好黄油一样难以滚动。那次投石器破例的砸伤到了巨龙,这只巨龙划破长空坠下,砸在空地上溅起火红的泥土,一声巨响。

望着面前受伤的巨龙,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它被砸中了脑袋,伏在地面,鼻孔喷出沸腾的蒸汽,张嘴满是獠牙,泛黄的唾液流到地面,我能清晰的闻到唾液的那股酸臭味,是令人恶心的酸臭味。那是我第一次接近龙,我回首身后才发现骑士们畏惧得早已躲得远远的,仿佛与我相隔咫尺千里,忽远忽近。骑士们只在远处身后大喊,说,刺杀它,刺杀它,快!他们的催促声响彻了我的耳朵。

巨龙那火红的躯体遮掩了我面前的大陆,我在站在它的面前极其渺小,犹如黑马与老鼠的比例。

我望着远处地面上纹丝不动躺在血泊中的格斯,他的心脏被长矛刺穿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瞳仁翻白,脸色惨白,直视紫红色的天空。

望着格斯的躯体,我心中满是愤怒,眼眶通红,因为除了格斯是我世上仅存的最亲的人了,我们像兄弟一样一起经历岁月沧桑,我依然记得我们在冬天的夜里都会躲在沼气池旁边取暖,这些记忆永远抹不掉。那一刻,我站在巨龙面前,望着格斯的躯体,将所有的恐惧抛在脑后,咬紧牙关,持着长矛给了巨龙致命一击,长矛狠狠的刺在了巨龙的喉咙处,我听到身后传来了骑士们的欢呼声。

巨龙的喉咙喷溅出火红的血液,溅了我一身,铠甲上,裤裆上,脸颊头发上,满身都是。从那一刻起我才知道巨龙的血液是滚烫的,像沸水一样滚烫。巨龙临死前咆哮一声,震耳欲聋。 它临死前是挣扎的,和格斯一样是挣扎的。

恍惚之间,秋季到了冬季。冬天开始下雪,一会儿细沙般的小雪,一会儿鹅毛般的大雪。

那次在我杀掉巨龙后,我幸运的被侯爵大人封为大骑士,说我为北城立下汗马功劳;为此还举行了庆功宴稿劳我,他夸我年轻有为,英勇无畏,并且获得的金币比加入骑士团时的一百枚金币多上许多倍。我睡的地方更优越了,可以在城堡里,因为大骑士们都住城堡里,这样就能在巨龙突然袭击的时候可以及时庇护侯爵大人。大骑士们拥有自己的独立房间,很气派很华丽,我也如此。那时我睡的床是我一生中最舒服的床,它很柔软,像躺在棉花里一样,我的床很大,不再需要与下等的骑士们一齐挤在马槽里取暖了。我也随时可以脱掉这套冰凉的铠甲,没有人可以遏止我。

可我每天都会失眠,心里缺了什么东西。我将我那时流落街头的日子的记忆像洗胃一样翻了一遍。最先是抚养我两年的梅尔梅西奶奶,她去世了,去世前紧紧的抓住我的胳膊,我只知道她当时用力很大。那一夜我们六个孩子一齐逃离孤儿院,大雪冻死了两个,盗窃被打死了两个,唯有剩下我与格斯。我和格斯蹲在街道旁,享听着讲台上绅士论述的海洋尽头理论。

至于海洋尽头的理论我一直铭记在心。那时我望着绅士脚下被抛下的一大把金币而怔住了,我在心里想,为什么绅士不把海洋的地理位置告诉那个富商,那么绅士会得到更多的金币。绅士注视着脚底下的一大把金币哆嗦着,这副画面一直刻在我脑海里。

格斯的死与我无关,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是第一个掉头跑掉的骑士,格斯的死让我怀恨那名刺穿他心脏的大骑士,他叫哈默斯,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骑士,他骑的是白马。

哈默斯身材魁梧,满脸胡渣,他整整高我一个头颅。他走路时总是斩钉截铁的姿势,是格斯的死让我关注了他。他是北城里骑士们的最大指挥官。我虽然被封为了大骑士,但依然气质远远不如哈默斯,因为他能做到对待任何骑士绝不手软,甚至杀掉格斯,表情依然是冷漠的。我是侯爵大人认为的最出众的普通骑士,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承认自己只是普通人,其实没有任何勇气,可我不明白当时我杀掉巨龙时的那股勇气和力量是那里来的,之后我永远也找不到那股勇气与力量。

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我裹紧了棉衣行走在街道上。雪堆积在街道上,有半米高,它的颜色不够洁白,永远都有一些瑕疵。来往的行人都是些平民,贵族们会躲在屋子里生火取暖,一个金币就能在冬天里命令平民为他们做任何事。但是没有人会出来扫雪,直到雪堆积到他们自己家的门前。我的长靴踩在雪地上,雪太厚了,它趁着我靴子里的缝隙钻了进去,我感到无比的冰凉,那股冰凉从尾到首的贯穿我的身体。冰冷的风凛冽的吹着我的面孔,我哆嗦得裹紧了棉衣。

每次在冬天里我都忘不掉我和格斯一齐躲在沼气池旁取暖的场景,嘴里啃的是人们扔掉的窝头,还有胡萝卜以及土豆。直到我们加入了骑士团,我对格斯的死深感痛惜。

我冒着大雪来到了以前梅尔梅西奶奶住的地方,她住的地方非常简陋,现在已经踏了,被大雪覆盖着,永远的变成了一堆废弃木材。我与梅尔梅西奶奶一起住了两年,两年间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梅尔梅西奶奶的家是简陋到了极点。

梅尔梅西奶奶那慈祥的笑容浮现在我的面前,她说,亚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从孤儿院里领养你么?

我摇头,说,不知道

况且我当时还小。

梅尔梅西说,亚当,你身上有一股和别的孤儿不一样的气质,我到孤儿院看到你第一眼我就喜欢你了。你的蔚蓝色眸子没有瑕疵,非常清澈。你听过海洋的故事吗?

我摇头,说,不听过。

梅尔梅西奶奶笑了,她说,我也是听说的,听说那里的水比天空更蔚蓝,它的味道是咸的,和眼泪一样咸甚至更咸。那里没有巨龙,一切都很安详,还有众多的岛屿,那是人类向往的地方,它一定很美。

我只能无知的点头,说,我一定去找到海洋,我要证明给所有人看,是我找到的。

梅尔梅西奶奶却笑了,这种笑没有一丝嘲讽,很纯洁。

我踏在梅尔梅西奶奶家前,这才想起我以前说的我要去寻找海洋,我突然觉得很天真很可笑。

两年一晃,梅尔梅西奶奶去世了,那时我五岁,她临走前用力的紧紧抓住我的胳膊,仿佛仍有一切事情没来得及跟我提起。我依然记不得她去世时是几岁,只记得她很老很老,满脸皱纹,经历了岁月沧桑。

寒风伴着鹅毛大雪凛冽的吹来,我裹紧了棉衣,加快脚步毫无顾虑的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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