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之理
§诶诶诶,大家都听我说,本螃蟹终于想通了:你们都没有必要那么害怕有限了,我来解救你们来了。
其实相对关系本身就说明它是有限的,所以,如果说相对是绝对的,也就是说,有限也是绝对的。而且即使是不存在也是有限的,因为它不是存在,所以相对于存在,它就是有限。这就是有限的绝对性。
相对性一方面给出了无限的绝对性,另一方面又给出了有限的绝对性;一方面否定了有限的绝对性,另一方面又否定了无限的绝对性;无限不是有限,有限不是无限,就直接说明它们都是有限,而否定词又直接把这两个概念都引入了无限,这就是玩概念游戏的结果。听好了,下面是重要的发现:
上述命题是自相矛盾的,但却是合理推出的。所以什么是理呢?理作为存在的基础和规定又是什么情况呢?理的原则是不自相矛盾吗?非也!我们面前的这些“合理”本身就自动推出自相矛盾的命题,而这自相矛盾的命题又是合理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理并不是绝对的,不是应当避开自相矛盾的。或者说,自相矛盾的东西也可以是合理的。
§看来小螃蟹一直纠结在有限观念里呢。
§看来小螃蟹颠覆了整个理性的世界。
§谢谢夸奖。相对意味着无限是绝对的,同时也意味着有限是绝对的——毕竟没有有限就没有任何差别,没有任何相对方。我觉得这似乎还可以引申出无限多的命题。
§那怎么把握这些乱七八糟的概念和关系呢?
§如果连“理”都理不顺,那我觉得在这个层次上就没有讨论的余地了。另外又因为绝对是没有形式的,没有形式就不可能认识,所以既然有限和无限都具有绝对的属性,那么在这个层面上也就无法讨论了。
§但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相对的,则又有讨论的余地了。嘿嘿。
§是呀,有限和无限、相对和绝对本身就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呀,这不是又可以讨论了吗?
§那是作为关系,而不是作为它本身来讨论的。绝对本身是不可讨论的。
§你是强词夺理,绝对本身不就是个相对概念吗?
§好了,都打住吧。我想这样说,有限和无限都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相对和绝对都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
存在,当你考察它的无限性的时候,它就是绝对无限的;当你考察它的有限性的时候,它就是绝对有限的。它们统一在相对中,也就是说,无限性和有限性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存在的。这就是无限和有限的关系。无限性是有限性的无限,有限的存在是无限的,是无限性的基础和内容。无限包含有限,有限包含无限。绝对的无限不是绝对的,绝对的有限也不是绝对的,只是说它们有绝对的方面,并没有否定其有限的方面。这样说是不是就合理了呢,小螃蟹?
§不不,不需要自圆其说。我要强调我的观点:一些自相矛盾的描述、逻辑上的冲突,是可以共存的。
§那我们要相信谁呢,小螃蟹?
§需要相信谁就相信谁。只要它是合理的,是合理地推出的,而且是适用的。
§那它是正确的吗?
§只要是适用的就是正确的。理论的正确性就在于它的实用性。存在中没有绝对正确的理论,因为并没有绝对存在的事物和关系,它们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我们只能在相对的条件中,在相对于我们的相对中,选择适用的理论和描述。
§“相对于我们的相对”中的“适用的理论和描述”,那就是“合理”和“正确”呀,所谓合理不就是指这个吗?你能把概念搞清楚再发言吗,小螃蟹?
§另外,小螃蟹,你说“一些自相矛盾的观点是可以共存的”,这没错,但一定会有关于这些自相矛盾的观点为什么能共存、怎样共存的说法。
§这话在理。合理的而又自相矛盾的观点可以共存,并不等于说,这种自相矛盾的观点可以永远共存下去。思想总得要前进一步,为它们找到之所以共存的“说法”——就像棕熊说的。找到了这个“说法”,这些自相矛盾的观点就在更高的层次上不自相矛盾了。这就是科学的进步。而如果只是停留在自相矛盾中,科学就无法前进。
§我觉得你们还是没有弄明白我的观点。你们的意识中,是认为自相矛盾不应当共存,或者说自相矛盾的观点应该有统一起来的“说法”。而我的观点非常明确:有些自相矛盾的观点就是可以共存的,而且实际上就存在着不可统一的自相矛盾的事实。
§我明白你的意思,就是有些矛盾不需要有一个它们为什么可以共存的解释。但是如果这些自相矛盾是可以共存的,那它们就有共存的基础,而这个基础的存在就说明它们一定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在理性中它们需要一个解释,而在事实上它们也应该有一个解释。
§你的意思是“一切矛盾都有合理的解释”,是吗?我告诉你,这个观点你无法证明,因为你永远有需要解决的矛盾,你走不到头。
§小螃蟹你又在耍流氓了。人家说的自相矛盾的观点指的是具体的对象,而你却用抽象概念来偷换它!
§而且她自己也无法证明有哪些自相矛盾的观点不需要解释。对这个命题,她也走不到头。
§好了,都别说了。也许这两种观点并不冲突:一方面是矛盾永远存在,另一方面是矛盾永远在被解释。存在没有尽头,矛盾和解释也永远没有尽头。如果这两种观点有最终证明,这个世界就不可能存在。
§我补充一句:如果说矛盾有最终解释的话,它也应该是相对关系的质的变化,它会开启一个新的冲突世界。任何情况下都是冲突的肯定和否定的共存。这也是相对的绝对性。
§同意。认识的进步也是这样。如果不解决矛盾的话,科学就无法前进,而如果认为矛盾已经被最终解决的话,科学也无法前进。科学就是在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中前进的。对待某些无法解释的矛盾,如果是合理得出的、适用的观点,首先是要承认它,包容它,不能认为所有的冲突都非黑即白。然后是解决它。而解决又并不意味着消除矛盾,矛盾冲突的解决往往意味着进入新的冲突。而且往往是还没等你解决,新的冲突就出现了。许多冲突的观点堆在一起,就是科学的现实,也是科学和哲学发展的必然。如果有什么理论长期占统治地位,那就说明“这潭水”已经发臭了。
§现在看出来到底谁在耍流氓了吧?你们摆出哲学家的架子对我群起而攻之,用的却是卑鄙的偷换概念和转移话题的手法。我提出关于有限和无限存在着合理的、可以共存的自相矛盾的观点,你们却在用具体矛盾的关系来搅和!
§嗨,小螃蟹,这话头儿可是你挑起来的。是你先说一些自相矛盾可以共存的。这个问题不解决,怎么接着往下讨论呢?
§那你就用具体关系来说明抽象关系吗?
§具体和抽象本来就是相关的。抽象是具体的本,具体是抽象的桥,也就是我说的轴。具体一定是抽象的体现,不会违背抽象关系的。所以如果你小螃蟹提出一些自相矛盾的观点可以共存,那么事实就应该如此。是否可以共存,人们自然就要引用一些具体的概念关系来说明或反驳。我们并没有转移话题。
§好吧,既然你认为抽象和具体是相关的,那么你就应该先反驳我提出的在抽象关系中存在着可以共存的自相矛盾的命题的观点。如果你驳不倒我,就不应该摆出那么多具体关系来搅和。……你们都说话呀。
§我想不明白。你呢,小白兔?
§你说什么?你们在说什么?
§说什么?说你的大耳朵!
§好吧,我说——这有什么难的呢?具体难道是和抽象分割开来的吗?抽象是谁的抽象呢?难道不是关于具体的抽象吗?
§所以说呢?
§所以说如果抽象合理地推出某种关系,那它就一定存在于具体中。
§但所有具体的相互矛盾的命题都有可以统一的基础,这些矛盾的命题都会在其中得到合理的过渡和解释。这是不是说小螃蟹的说法有什么问题?
§有什么问题?如果你不能提出合理反驳,就不能说我说的不对。
§我想能不能这样说:当矛盾的命题上升到最高概念,就如小螃蟹说的,那它们就没有统一的基础了。如果有的话,它们统一的基础就是不可统一、无须统一。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我们说抽象是具体的普遍,那么最高的抽象当然就是最高的普遍了。那就等于说在可以得到统一的矛盾中,就包含矛盾的不可统一。可能在事实中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