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疑窦
“是自己这副身体有着扛鼎之力?还是因为这一世已经与前世有了极大的不同?以致于这一世界里的人,比之前世普遍要强悍的多?”
仔细思量之后,李谓否定了后一种可能。
因为之前,在那一处战场,他也曾仔细检视过。
死亡的士兵,身上的肌肉虽然发达,却也在合理的范围内。
若说这一世的人普遍强悍,那么他们所使用的装备也一定要相对强悍,可是情况并非如此。
战场上遗下的武器,矛并不比前世锋利,盾并不比前世坚固,而且武器的重量也并不出格。
“看来是我的这一副身体绝非普通了。”
“若是普通,这条骨折的腿也不可能仅用了二十天不到的时间,就能好得七七八八了。”
李谓弯下腰,捏了捏还有些微微酸痛的左小腿。
“还有身上这伤。”
李谓又想到,昨天夜里,借着火堆脱衣检查身上的伤,竟然发现,那些个原本极为恐怖的伤口,非但愈合的很好,而且愈合后的伤疤竟然也在淡去,看样子,怕是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肌肤就能恢复到不曾受伤前的平滑。
这绝对是一种常再无法解释的现象。
“腿好的差不多了,那么是不是该离开山脉,去就近的城镇探探消息呢?”
对于这个想法,李谓有些犹豫。
知道自己是穿越,那么他的情况有些象是借尸还魂,并不背负原主人的感情,所以弄清楚原主人身份的想法并不迫切,尤其在这原主人的身份还有可能给他带来未知危险的情况下。
“去他的,他和我有什么关系,非要无端的卷入到那些个是非里去?”
心里的恶魔爬在他的耳边道。
“既然来到这个世上,总得有个身份,难不成就这般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不成?”
心里的天使。
“看看你这副容貌吧,玉树临风,太惹眼了。”
“还有,不过十五六岁月的少年,竟然有如此恐怖的武力值,很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小恶魔。
“有什么好担心的,难不成要象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山里一辈子?”
“男儿当有男儿行,你难道不信自己有应对危险的能力和本事?”
心里住着的那个小天使在说话。
前几天在河边取水的时候,李谓顺便洗了个冷水澡,同时将身上脏的不成样子的衣物也洗了洗。
不洗不行,脏还不是主要的,只是那痒实在让人无法忍受,衣服缝子里的虱子已经成群结队,差不多都能组织起一个兵团了。
也就是在洗澡的那个时候,他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自己的今世容貌。
确实是一副上好的皮囊,绝对是令女人着迷的那一种,而且半点也不伪娘化,气质很是阳刚。
“那就再等两天,等这条腿完全好利索了再说。”
最终行止还是没能定下。
骨折的左腿渐渐恢复,如今已经不会再防碍到他的行动。
那种似是骨子里带有的,天赋般的野外生存技能,就连李谓自己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就地取材,以最为普通原始的材料,就能够制作出极为有效的捕猎物工具,布置出无比犀利的陷井出来。
而且,对于动物的习性,自己竟然也是如此的熟悉。
“前世的我,莫不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人?”
李谓心中暗自猜想。
此时李谓的打扮,分明就是一位长年在深山老林里讨生活的资深猎人。
硝制好的兽皮制成的袍子,皮靴,虽然看起来十分简陋,不过却极为实用,能够助他抵御住日渐凛冽的寒风。
手里一把简陋的长弓,也让他清楚了自己的射术竟然也是如此精湛。
弓是远距离的攻击武器。
在这丛林里讨生活,一把长弓比起一杆长枪来实在要有用的多。
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他才就地取材,试制了这一把长弓和几支羽箭。
想着再怎么糟糕的箭术,也会随着不断的练习,不断的经验积累而最终被自己掌握。
直到他用这种粗糙到无以复加的原始弓箭,一箭射杀一只林中飞蹿的野兔时,这才明白,原来自己身体里一样有着近乎本能的高超箭技。
于是他便有些后悔,后悔当初不曾自战场上带出来一张弓和一些箭。
那种制式的弓箭,无论是武器性能,还是杀伤力,自然要比自己手中这种粗制滥造的东西好上太多。
‘武器性能,杀伤力。’
脑海里忽然出现的这种词语,让李谓不由一呆。
这些词句分明不是寻常人会用到的东西。
“军语。”
又一个词在脑海里冒了出来。
“军事术语,难不成我的前世是一个军事发烧友?还是我本来就是前世里的一名军人?”
此时的李谓,对于自己前世的身份有了些许猜测。
脑海里有着许多前世知识的清晰的记忆,可是很奇怪的,对于一些感觉极为熟悉的东西,却是忘记了它的名字。
就比如那种精准性很高,以火药作为动力,将一枚铁丸自一根铁管中推送出去,可于极远距离命中目标的武器。
对于这种武器,他甚至熟悉其中每一个零部件的构造,作用,可是对于它的名字却是半点也想不起来。
在他的记忆里,那种武器与自己手中的长枪,短刀有着一个不同的称谓,‘热,兵,器’。
“很显然,我这是从热武时代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来了呀。”
惦了惦手中的长弓,李谓自嘲的笑道。
穿越了,这是既定的事实,只是穿越到了记忆里历史的某一时代,还是历史长河岔道的某一节点,李谓无法作出判断。
所以,很明显,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记忆里本就不多的历史知识,无法成为助力他人生腾飞的金手指。
“算了,融入社会,看起来是必然的结果,总不成真作个荒野猎人吧。”
李谓算是下定了决心。
带着今日收获的猎物,两只锦鸡,外加揣在怀里的一窝鸡蛋,李谓返回了自己的临时住所。
这是前些日子发现的一处山洞,不算大,却也不小,很干燥。
更幸运的是,之前没有被某些动物当成老窝。
以这样一个山洞作为栖身之地,总好过在林中露宿,或者缩在搭建起来的简易窝棚里过夜。
就在李谓有条不紊的准备着自己的晚餐时,却是不曾发现,就在这山洞外,一棵大橡树高高的横枝上,一只毛色黑亮的乌鸦,透过洞口,正把目光定定的落在他的身上。
没人注意到,这只乌鸦一对原该是黑色的眼睛,此时却是透出诡异的红芒。
李谓感觉自己实在是太倒霉了,倒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无缘无故的穿越也就罢了,虽然没有落地成盒,可是这开局实在让人悲催的想哭。
人家穿越,虽然也会把灵魂安在一个倒霉蛋的身体里,可是一睁眼,身边不是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就是画栋雕梁的高屋华居,至不齐,也不会为了一口吃食,拿命去跟一头饿狼较劲。
可自己呢,一睁眼,身着压着一大堆的死尸体,整个人也被砍的浑身上伤。
可是现在,他却发现,之前经历的一切,还不是他霉运的极致。
或者说,他的霉运此时还远远不曾结束。
眼前这一幕,才算是真的将他逼入了绝路。
他实在想不通,这深林之中为何会有数量如此庞大的狼群。
很不科学。
按着道理来讲,七八百只,如此庞大数量的狼群,只应该出现在平阔的草原地带,只有那里才是它们群体捕猎的最佳猎场。
而在这深山老林里,虽然也有狼的身影,不过往往都是单独行动的孤狼,或者以三五只一群配合行动的小型狼群。
因为若是狼群数量过于庞大,一来根本无法在这植被茂盛的森林里发挥出它们那种极具特点,极具杀伤力的狼群战术。
二来,森林里的猎物种群结构,根本满足不了庞大狼群食物来源的需求。
有悖于常理的现象,却是被自己给碰上了,还不算倒霉?
而此时,李谓已经绝了生的希望。
虽然他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可是面对着眼前眼睛腥红,獠牙外露,低吼着缓缓靠近的数百只恶狼。而身后却是一段望不到底的壁立悬崖。
站在悬崖边上偷眼下望,只见云雾不见底,这要是摔了下去?
李谓可不会以为自己会如张无忌一般幸运,落崖后会被一株好心的大树给轻轻托住。
